8月21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稱「協會」)發布《關於防範虛構借款項目、惡意騙貸等P2P網路借貸風險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中提到,協會在專項整治中發現,有一些P2P網路借貸機構以及借款人存在虛構借款項目信息、惡意騙貸等違法違規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侵害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為切實防範這類金融風險,切實保護出借人、P2P網路借貸機構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通知要求,P2P網路借貸機構應引導借款人樹立誠信理念,在組織對接借款項目時,應要求借款人在借款時簽署信用承諾書,保證其提供信用信息、資金用途、還款來源等借款資料的真實性,如提供資料存在虛假不實的,借款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借款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署信用承諾書,借款人為企業的,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信用承諾書。
同時,P2P網路借貸機構應引導出借人樹立風險理念,幫助出借人充分了解借款人和借款項目信息及其風險,組織出借人和借款人逐一簽訂借貸合同,必要時可提供途徑協助出借人查驗相關借款項目的真實性。
此外,P2P網路借貸機構應與開展資金存管業務的商業銀行加強合作,鼓勵商業銀行在P2P網路借貸借款人開戶、提現等環節採用「人臉識別」等先進技術手段查驗核實借款人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