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P2P借款人需要签信用承诺书

8月2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发布《关于防范虚构借款项目、恶意骗贷等P2P网络借贷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

防范恶意骗贷 协会要求P2P借款人签信用承诺书

通知中提到,协会在专项整治中发现,有一些P2P网络借贷机构以及借款人存在虚构借款项目信息、恶意骗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切实防范这类金融风险,切实保护出借人、P2P网络借贷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通知要求,P2P网络借贷机构应引导借款人树立诚信理念,在组织对接借款项目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款时签署信用承诺书,保证其提供信用信息、资金用途、还款来源等借款资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资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借款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借款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署信用承诺书,借款人为企业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信用承诺书。

同时,P2P网络借贷机构应引导出借人树立风险理念,帮助出借人充分了解借款人和借款项目信息及其风险,组织出借人和借款人逐一签订借贷合同,必要时可提供途径协助出借人查验相关借款项目的真实性。

此外,P2P网络借贷机构应与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加强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在P2P网络借贷借款人开户、提现等环节采用“人脸识别”等先进技术手段查验核实借款人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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