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Ayodhya判決提出的四份複審請願書

新德里:周五,在最高法院11月9日針對最高法院Ram-Janmabhoombh-Babri-Masjid土地所有權爭議的裁決中,四份由全印度穆斯林個人法律委員會(AIMPLB)支持的複審請願書。

審查請願書是由Maulana Mufti Hasbullah,Mohd Umar,Maulana Mahfoozur Rehman和Mishbahuddin提出的。

請願者對授予印度教派的土地所有權提出質疑,認為印度教徒從未獨佔整個遺址。他們補充說,最高法院的判決實際上已指示清除在1992年12月Babri Masjid在現場被拆除後仍然存在的結構。

請願者認為:「判決中指示的法律上,實際上實際上是在摧毀清真寺的情況,如果清真寺仍然存在的話。」

然而,請願人從一開始就澄清說,提出複審請求的目的並不是要破壞和平,他說穆斯林一直保持和平,但他們的財產一直是「暴力和不公正待遇的受害者」。

請願人認為,判決書「容忍嚴重的破壞,非法侵入和違反法治的非法行為,包括破壞清真寺並最終破壞清真寺」,但「判決中的恢復原狀的概念是基於非法破壞清真寺的行為。穆斯林的禮拜場所……並且寬容違反所有恢復性司法規範」。

請願人在三點上對判決提出反駁:「違反法律,自相矛盾,並違反了它援引的完全正義」。

12月2日,該案的第一份複審請求由原始訴訟人M,Siddiq的合法繼承人Maulana Syed Ashhad Rashidi和Jamiat Ulama-e-Hind的北方邦總統提出,他說「完全公正」只能通過指揮Babri Masjid的重建來完成。

雖然主要訴訟方北方邦遜尼派中央Wakf委員會已決定不對判決提出異議,但拉希迪(Rashidi)已要求對14項判決進行複審。

他說:「正在審查的判決錯誤地根據第142條將5英畝的備用土地分配給了遜尼派瓦格夫委員會,即使沒有人要求也是如此。」拉希迪還尋求暫緩執行最高法院命令,該命令指示了中心在三個月內組成一個信託機構,以在該地點建造一座拉姆神廟。

拉希迪還對要求中心和北方邦政​​府撥出五英畝土地在阿約提亞的一個顯著地方建造一座清真寺的方向表示質疑,稱穆斯林黨派從未進行過這樣的祈禱。

11月9日,最高法院由五名法官組成的法庭宣布判決,要求中心建立信託,最終為在阿約提亞(Ayodhya)的16世紀Babri Masjid所在的寺廟建造鋪平道路。

1992年12月6日,印度教徒將這座清真寺夷為平地。法院還說,應為穆斯林分配5英畝土地,以便在阿約提亞建造一座清真寺。

最高法院還下令政府在三個月內建立信託。法官補充說,如果中心接受了該建議,則該案的三名訴訟人之一的Nirmohi Akhara可以在信託中獲得代表。

PTI為這個故事做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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