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斯達克退市流程

對於在納斯達克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退市的前景是一個嚴峻的挑戰。由於退出交易所,退市股票往往會失去大部分市值。個人投資者必須了解除名程序的運作方式,以便他們能夠對面臨失去交換狀態的股票做出明智的決策。

上市要求

為了在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必須達到其股價,市場價值和公司治理的最低標準。一般來說,股票的股價必須至少為1美元,最低市值為100萬美元。此外,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必須遵守公開交易證券的聯邦披露要求並支付年度上市費用。未能保持標準 – 即使故障在於公司無法控制的市場力量 – 也會引發退市過程。

缺陷通知

除名程序的第一步是缺陷通知。納斯達克連續30個交易日向所有公司發出違反持續上市標準的通知。發出通知後,公司有90個日曆日重新獲得合規,然後才會失去上市地位。該公司使用計算機系統自動跟蹤合規性,據Wilmer Hale分析師David Westenberg稱,缺陷通知「通常由公開提交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報告引發。

決定書和交易暫停

如果公司在90天的「治療期」內至少連續10天未能恢複合規,那麼納斯達克會通知該公司,它將在七天內被除名,並要求其公開向股東和潛在投資者披露決定。沒有披露導致公司股票交易暫停的結果。此時,該公司還有權向納斯達克上市資格小組上訴。公司可以向專家組提交實現合規性的計劃,小組在做出決定時會對此進行審查。如果專家組認為計劃不充分,公司將被摘牌。專家組的決定也可以向法院和證券交易委員會提出上訴。

啟示

如果公司被摘牌,則不一定會停業或公開交易。從納斯達克退市的公司可以繼續在場外交易市場和粉單市場交易,有些甚至可以重新申請納斯達克並重新獲得上市。無論如何,退市對公司來說往往很難,因為它可能失去對資本的獲取,借貸能力以及各州法律的豁免。股價可能進一步下跌,公司的股票上市能力受到嚴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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