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多炒股中的一些專業術語不是很清楚,比如常常用到的集合競價、集中競價和連續競價等相關辭彙。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詳細講解一下集合競價和集中競價的概念以及它們之間的區別。
什麼是集中競價
集中競價外匯交易是指市場上多個交易主體之間,同時通過某一交易系統或平台,按一定的競價規則進行外匯交易的方式。例如目前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現行的交易方式,即是按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競價規則進行交易的。
集中競價交易是證券交易所內進行證券買賣的一種交易方式,目前我國上交所、深交所均採用這一交易方式。一般來講,是指二個以上的買方和二個以上的賣方通過公開競價形式來確定證券買賣價格的情形。在這種形式下,既有買者之間的競爭,也有賣者之間的競爭,買賣各方都有比較多的人員。集中競價時,當買者一方中的人員提出的最高價和賣者一方的人員提出的最低價相一致時,證券的交易價格就已確定,其買賣就可成交。
在產權交易網路競價系統中,集中競價是指組織方依據轉讓方的申請,將標的轉讓信息在公開發行的報刊和交易所網站進行信息發布後,在約定時間段內,通過交易所指定的網路競價系統確定最高有效報價的競價方式。
集中競價的組織形式分為多次報價和一次報價,集中競價活動由一個自由競價期和多個限時競價期組成,自由競價期結束自動進入限時競價期。
集中競價包括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形式,它區別於集合競價。
區別
集中競價的組織形式分為多次報價和一次報價,集中競價活動由一個自由競價期和多個限時競價期組成,自由競價期結束自動進入限時競價期。
- 自由競價期是指,競買人在此時間段內,可以對目標標的多次報價。自由競價期結束後系統自動進入限時競價期。
- 限時競價期是指,在限定的時間段內,各競買人競爭報價。可由一個或多個限時報價周期組成,限時競價周期內如出現最新、最高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限時競價周期;在一個限時競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新的最高有效報價,則競價結束。
上交所規定,9:15~9:25採用集合競價方式得到開盤價,9:30~11:30,13:00~15:00採用連續競價方式
深交所規定,9:15~9:25採用集合競價方式得到開盤價,9:30~14:57為連續競價方式,14:57~15:00採用集合競價方式確定收盤價。
集合競價:集中競價外匯交易是指市場上多個交易主體之間,同時通過某一交易系統或平台,按一定的競價規則進行外匯交易的方式。例如目前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現行的交易方式,即是按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競價規則進行交易的。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
- 將買單和賣單分別排隊,買單以價格從高到低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賣單以價格從低到高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
- 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
- 系統按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單與賣單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未成交的委託排隊等待成交。9:30開盤之後,按連續競價撮合成交。所有超過限價(即漲跌停限制範圍)的買單和賣單均為無效委託。
連續競價: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託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託無效。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 最高買入申報和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成交;
- 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 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為成交價。
連續報價交易與集中撮合交易有什麼不同:「連續報價交易」是指在交易時間內,可連續進行買賣報價的交易,例如股票交易或外匯交易;「集中撮合交易」是指在交易時間開始之前或結束之前的某一時段,進行市場所有報價的一次性成交。例如深圳股市在每天下午3點鐘結束前三分鐘內暫停連續報價交易,只接受買賣報價,而在3點鐘時一次性撮合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