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新報道,證監會剛剛公布的獲利近9億元、罰沒款高達18億元的高勇股票操縱案中的自然人賬戶之一確實為影視明星黃曉明名下賬戶,而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表示,如果黃曉明的賬戶僅是委託給高勇,黃曉明和其母並不知曉其具體操縱行為,那麼黃曉明出借自然人賬戶的行為就無法被視作違法,賬戶不會被凍結,黃曉明也不會被調查。
根據證監會披露的信息,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也就是上一輪「牛市」期間,北京護城河投資發展中心合伙人高勇,通過其直接控制的兩個信託賬戶和十四個委託其操作的個人賬戶,以連續封漲停方式大筆買入精華製藥(002349.SZ)股票並抬高股價,在6月5日至7月22日期間,其將股票大量賣出,以上賬戶最終賣出總計金額16.84億元股票,獲利8.97億元。證監會最終裁定,沒收違法所得8.97億元並罰款8.97億元,合計金額達到18億。
決定書中對於案件細節的通報顯示,上述十四個委託交易賬戶其中之一,為黃某明賬戶開立後由其母親張某霞管理使用,並經過護城河投資另一個合伙人路某介紹,張某霞將黃某明賬戶交由部分委託高勇管理,該賬戶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8月11日,自媒體「股票說」稱,涉案人高勇操縱股價,控制了16個股票賬戶:黃某、張某燕、張某、吳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黃某明、徐某、朴某娜、薛某、吳某豐、崔某欣、吳某等。「股票說」稱,這16個股票賬戶裡面有幾位明星和企業家,黃某明就是黃曉明,張某霞就是黃曉明的母親張素霞。
黃曉明工作室曾公開否認此事,聲明稱,「虛假消息系某些別有用心者自中國證監會某市場禁入決定書內容(被禁入對象:高某)杜撰而來」。
原標題:媒體:黃曉明出借賬戶涉股票操縱案 賬戶未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