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涉股票操纵案并非本人所为,出借账户惹的祸

据财新报道,证监会刚刚公布的获利近9亿元、罚没款高达18亿元的高勇股票操纵案中的自然人账户之一确实为影视明星黄晓明名下账户,而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如果黄晓明的账户仅是委托给高勇,黄晓明和其母并不知晓其具体操纵行为,那么黄晓明出借自然人账户的行为就无法被视作违法,账户不会被冻结,黄晓明也不会被调查。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也就是上一轮“牛市”期间,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通过其直接控制的两个信托账户和十四个委托其操作的个人账户,以连续封涨停方式大笔买入精华制药(002349.SZ)股票并抬高股价,在6月5日至7月22日期间,其将股票大量卖出,以上账户最终卖出总计金额16.84亿元股票,获利8.97亿元。证监会最终裁定,没收违法所得8.97亿元并罚款8.97亿元,合计金额达到18亿。

决定书中对于案件细节的通报显示,上述十四个委托交易账户其中之一,为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并经过护城河投资另一个合伙人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账户交由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8月11日,自媒体“股票说”称,涉案人高勇操纵股价,控制了16个股票账户:黄某、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明、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等。“股票说”称,这16个股票账户里面有几位明星和企业家,黄某明就是黄晓明,张某霞就是黄晓明的母亲张素霞。

黄晓明工作室曾公开否认此事,声明称,“虚假消息系某些别有用心者自中国证监会某市场禁入决定书内容(被禁入对象:高某)杜撰而来”。

黄晓明涉股票操纵案?原是出借账户惹的祸!

原标题:媒体:黄晓明出借账户涉股票操纵案 账户未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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