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资产管理人的负担,FinMin排除了外国投资者的共同基金

财政部已将共同基金免于归类为外国投资者的待遇,这种地位会使他们受到外国直接投资(FDI)的行业上限和各种《外汇管理法》(Fema)规则的约束。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出了这方面的通知。

10月17日,财政部的一份通知将拥有50%以上外国股权的共同基金归为外国投资者,而忽略了共同基金是单位持有人(包括散户投资者)的投资工具这一事实。该部现已将共同基金从该类别中排除,使其恢复到原始状态。

该通知已将拥有超过50%外国股权的共同基金定义为投资工具,这一变更将迫使一些股票资产管理人冻结投资活动,甚至出售其所持股份。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投资于外国共同基金计划的零售国内货币将被视为外国货币。例如,如果根据外国直接投资规定允许一家公司拥有74%的外国股权,那么拥有50%以上外国股权的印度共同基金对其进行的任何投资都将被视为74%上限的一部分。

该部在12月第一周的宪报公告中进行了修订,并取消了这一要求,互助基金免于通函。现在将要求外国资金进一步披露其投资活动。

明确规定可以为HDFC共同基金,ICICI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Mirae资产共同基金等基金公司带来急需的救济,这可能直接受到此举的影响,因为它们所有人都拥有超过50%的外国所有权。

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外资AMC基金经理表示,根据Fema,互惠基金不被视为外国实体。

在官方公报的最新通知中已对此进行了澄清。 “即使在先前的Fema通知发布之前,我们仍在遵守针对外国实体的所有其他披露。但是,某些AMC并未这样做。新的通知使他们感到宽慰。”

印度财政部的澄清来自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和基金经理的代表。

造币厂在11月10日报道说,塞比已向财政部交涉,根据塞比法案,根据所有规则和条例,共同基金可免除所有资金池或投资工具的规定。

因此,该部认为外国多数股权基金是投资或汇集工具的观点是直接矛盾的。

作出上述陈述之后,财政部一直搁置通函,直到作出澄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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