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政治局与国务院分别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汇报,或作出相关处置决定。其中,吉林省副省长金育辉免职,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李晋修责令辞职,长春市市长刘长龙引咎辞职,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毕井泉引咎辞职,吉林省委常委姜治莹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国务院作出决定,没收长春长生公司所有违法所得并处最高罚款。
从上述问责情况来看,此次问责速度之快、力度之大,问责对象级别之高、人数之多,均属罕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负责精神,目的在于重典治乱,去疴除弊。因此,这样的问责深得民心,也受到舆论方面的大力称赞。
而在问责之后,长生生物问题疫苗事件有必要直面赔偿受害人与投资者利益的问题。正如党与国家领导人所强调的那样: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坚决守住公共安全总结,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
那么,如何维护长生生物问题疫苗事件中的受害人与投资者利益呢?笔者以为,有必要将对长生生物所有违法所得的罚没款用于到赔偿受害人与投资者利益中来。根据国务院作出的决定,没收长春长生公司所有违法所得并处最高罚款,这显然是深得人心的。不过,这笔罚没款如何使用,在这件事情上需要特事特办,充满体现出“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精神。因为作为一种常规性的处置方式,罚没款都需要进国库,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但基于长生生物问题疫苗事件的实情,这笔罚没款更应该用于赔偿受害者与投资者的损失。
首先是要赔偿问题疫苗事件的受害人。长生生物销往山东省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共计252600支,这批疫苗已接种247359支,涉及儿童215184人。由于儿童接种信息在预防接种单位均有详细登记,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儿童予以相应的补偿。尤其是其中如果有儿童因为接种而带来不良后果的,更应予以相应的赔偿。
其次是要赔偿长生生物投资者的损失。长生生物的问题疫苗事件因为严重威胁到国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长生生物股票将会被强制退市,这几乎是没有任何悬念的事情,公司股票名称也变更为了“ST长生”。而受此影响,长生生物股票的价格已由7月13日收盘时的24.55元,跌到了8月17日的4.92元,而且跌停还在继续中。持有ST长生股票的投资者损失惨重,流通股东的市值损失已接近80亿元。投资者的这些损失同样需要得到赔偿,因为ST长生的投资者同样也是问题疫苗事件的受害者。如何赔偿投资者的这些损失,这同样也是高层需要考虑的问题,这也是“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正因如此,对长生生物公司违法所得的罚没款项,在优先考虑对问题疫苗事件受害人补偿与赔偿的基础上,有必要用于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或许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这笔罚没款项远远不能满足对投资者赔偿的需要。尽管国务院作出的决定是没收长春长生公司所有违法所得并处最高罚款,但最高罚款的金额也是相对有限的。从之前吉林省食药监局对“百白破”事件的查处来看,没收违法所得858840.00元。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047.60元,如此一来,罚没款总计为344万余元。也正因如此,即便作出最高罚款,包括对长生生物在狂犬疫苗上弄虚作假也作出最高罚款,恐怕与投资者的损失相比,仍然只是杯水车薪。
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赔偿投资者呢?除了罚没款需要用于赔偿投资者之外,还需要用高俊芳等有关责任人名下的股份及其全部财产来赔偿投资者损失,直到主要责任人倾家荡产。由于长生生物涉及到的投资者数量超过2万人,因此,这显然并不适合用司法的途径来解决,而应由监管部门与政府部门以及司法部门联合成立专项赔偿小组,来统一协调解决,以此体现“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原则,进而将长生生物问题疫苗事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