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正在考慮頒布一項法令,以修改1949年《銀行業管制法》,以便在印度旁遮普邦和馬哈拉施特拉邦合作社(PMC)涉嫌欺詐之後,賦予印度儲備銀行(RBI)更大的權力來規範合作銀行銀行有限公司
兩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政府高級官員說,擬議的法律修正案最早可能在本周得到內閣的批准。
第一財政部官員說:「財政部已收到印度儲備銀行的意見,並已完成對法律的修正案。」
在發現貸款少報之後,9月,印度儲備銀行(RBI)取代了遭受騙局的PMC銀行董事會六個月。目前,合作銀行受國家合作機構和印度儲備銀行的雙重監管。儘管金融監管屬於銀行監管機構的職責範圍,但任命主要由國家機構負責。
「擬議的修正案將確保雙重規定消失。印度儲備銀行很可能成為城市合作銀行的唯一監管者。」
如果擬議的法案無法修改法律,而該法案無法在正在進行的12月13日結束的議會會議上提出,則政府可以採用該法令路線。
合作社在農村和城市地區的金融包容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根據印度儲備銀行的一份報告,截至2018年3月31日,城市合作社共有1,551家,截至2017年3月31日,農村合作社共有96,612家,農村合作社占所有合作社總資產的65.8%。
印度儲備銀行發現超過70%的貸款轉移給了一個實體,即房屋開發和基礎設施有限公司之後,對十大城市合作銀行中的PMC銀行帳戶持有人施加了提款限制。
由於銀行受印度儲備銀行的直接控制,現金提款的上限為每個帳戶1000盧比,為期六個月,但隨後由於存款人之間的恐慌而放鬆至50,000盧比。
上周,財政部長尼爾瑪拉·西塔拉曼(Nirmala Sitharaman)表示,儘管仍保留50,000盧比的最高提款額,但PMC銀行近78%的存款人已被允許提取全部賬戶餘額。
Sitharaman在Lok Sabha中說,萬一發生醫療緊急情況,婚姻或任何其他危機情況,儲戶可以提取10萬盧比。
部長說:「這將解決小儲戶的擔憂。」
她還說,正在採取措施,以確保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將據稱誤導了銀行資金的發起人的財產提供給印度儲備銀行。此後,可以將這些財產拍賣掉,並且所賺取的錢可以償還給受影響的儲戶。
普華永道印度公司合伙人兼負責人(財務風險和監管)主管Kuntal Sur表示:「印度儲備銀行成為(針對合作銀行的)單一監管機構將是一項積極舉措。結果,將減少監管套利,並在流動性和資本等方面遵循定製的良好做法。」
該故事是從一家電訊公司的提要中發布的,未經修改。僅標題已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