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法案以規範數字媒體

新聞和廣播部於周二發布了《 2019年新聞和期刊註冊法案》草案,旨在取代管理該國印刷和出版業的1867年《新聞和書籍註冊法》(PRB)。

立法草案說:「數字媒體上的新聞出版者應以規定的方式並提供規定的詳細信息在印度報紙註冊局註冊。」

報紙註冊商是印度政府新聞和廣播部的法定機構,負責對報紙和雜誌等出版物進行註冊,並根據《 PRB法案》和《報紙註冊》對報紙的印刷和出版進行監管和監督。 )規則,1956年。

數字出版商立即認為擬議的法案是不必要的,並尋求澄清其是否僅適用於網路版本,例如印刷出版物的電子紙或僅數字新聞站點。

由於草案中的「出版物」一詞被定義為「任何印刷在紙上並旨在供公眾發行的東西,包括期刊,報紙和書籍」,因此產生了混淆。

一家數字新聞網站的高級編輯說:「我們尚未了解草案的全部內容,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等一下才開始考慮。」

但是,其他人則將其視為對互聯網和純數字新聞網站自由的攻擊。

他們認為,這些原則始終遵守《憲法》第19條,該條保障言論自由和言論自由,同時還要遵守其他維護公共秩序,體面和道德的適用法律。

「如果可以明確規定哪些出版物屬於該法規的管轄範圍,並且如果它也涵蓋數字媒體,那麼我認為這既荒謬又嚴厲。除了使數字媒體陷入不必要的監管之外,它毫無用處。」 The Wire的記者兼創始編輯Siddharth Varadarajan說。

Varadarajan說,重要的是要知道這些規定是否將擴展到數字媒體,例如博客,Facebook和Twitter等社交網站,以及基本上任何對在線時事發表意見的人。

八月份,聯邦內閣批准了26%的數字媒體外國直接投資(FDI),此舉被媒體行業專家視為限制性措施,因為在那之前,數字新聞網站上的FDI尚不明確,並且有數個國家印度擁有100%的外國投資。

除其他外,該立法草案還提議取消出版者的監禁規定,並通過成立新聞登記總長來簡化登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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