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財政部周五表示,此舉可能會促進數字支付,年營業額超過5億盧比的企業必須從11月1日起強制向其客戶提供電子支付方式。
此外,不會對客戶或商家收取任何費用或商家折扣率(MDR),即付款系統和銀行對商業交易收取的費用。
為此,中央直接稅收委員會(CBDT)邀請銀行並授權支付系統提供商發送申請,理由是它們「願意考慮其支付系統」。
通過數字方式付款將使中型和大型企業的交易更加透明,從而防止偷稅漏稅。
為了更快地採用數字支付,財政部長Nirmala Sitharaman在《聯合預算》中表示,年營業額超過5億盧比的企業必須向客戶提供低成本的數字模式支付,並且不向客戶和商人收取費用或MDR。
財政部長尼爾瑪拉·西塔拉曼(Nirmala Sitharaman)在預算講話中曾表示,年營業額超過5億英鎊的商業機構應向其客戶提供低成本的數字支付方式,而印度儲備銀行和銀行應吸收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