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S自願退休下的養老金:5件事

NPS適用於所有在2004年1月1日或之後加入部隊的中央政府僱員(武裝部隊除外)。從2009年5月起,NPS擴展到該國所有公民,包括自願參加的無組織部門工人,目標是提供退休收入,具體取決於他們的供款。今年早些時候,對於受NPS一級保護的中央政府僱員,中央政府的強制性繳費從基本工資+親戚津貼的10%增加到基本工資+親戚津貼的14%。

僱員的供款率保持在現有基本工資+親愛津貼的10%不變。

關於政府僱員自願退休的NPS下的養老金福利,需要了解以下五件事:

1)對於政府僱員,根據NPS,在退休年齡之前有一項自願離職的規定,但未將其與至少20年服務年限聯繫在一起。

2)根據NPS規則,如果政府僱員在達到其適用的服務規則規定的退休年齡之前自願退休或退出,則訂戶累積退休金中至少有80%強制用於購買年金。

3)年金是一種金融工具,根據選擇的時間段和累積的小貓咪,每月/每季/每年定期支付一定金額的錢。

3)NPS中累積的小貓咪餘額將一次性支付給訂戶。

4)根據退休金和退休金福利部的說法,退休金和死亡酬金的利益已按照1972年CCS(退休金)規則所適用的相同條款和條件,擴展到NPS所涵蓋的政府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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