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Mint提出的知情權要求的答覆中,德里警方證實,它不會使用社交媒體上的照片來篩查人群,並且只有犯罪分子的面孔被保留在其資料庫中。
德里警察早些時候開始使用其面部識別軟體,該軟體於2017年購買,用於追蹤失蹤兒童和人員,以篩查人群。創始人塔倫·威格(Tarun Wig)在較早的一次互動中向Mint解釋說,該軟體由德里的Innefu Labs製造,還能夠從社交媒體中篩選人臉。
這些報告還引起人們的疑問,即是否將他們的面孔輸入資料庫,以及這是否意味著警察和其他當局可以在他們想要的時候追蹤他們。
我們的RTI有四個問題,
德里警察將面部資料庫與哪些資料庫進行匹配?
答:識別失蹤兒童/人員和UIDB。
當警察獲取公民的面部數據時,該數據是否僅與資料庫進行了匹配,還是保留以備將來使用?
答案:根據《罪犯識別法》規定的罪犯
警察如何獲取有關公民的面部數據?
答:根據從受害者的廚房和親屬那裡獲得的請求以及《囚犯識別法》。
社交媒體網站也用於匹配面部數據嗎?
答:不可以
警方在回答前兩個問題時說,其面部數據與失蹤兒童/人資料庫和身份不明屍體資料庫相匹配。但是,在回答第二個問題時,新聞官員寫了「根據《犯罪分子識別法》規定的犯罪分子」。
根據最高法院律師的說法納皮奈(Nappinai),這應該意味著警察只保留犯罪記錄,這是他們的許可權。但是,納皮奈(Nappinai)也質疑使用面部識別技術來篩查公民,並說沒有「合理的理由」讓他們使用這種工具。此外,如果不保留公民數據,那麼德里警察為什麼不明確指出這一點呢?她說,RTI。
印度警察部門已經使用面部識別工具已有幾年了。但是,正如Mint在較早的故事中所解釋的那樣,該國沒有針對它的法規。執法機構使用的面部識別工具在全球範圍內受到質疑,甚至有人禁止使用此類軟體或對其暫停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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