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勒斯·米斯特里(Cyrus Mistry)要求最高法院在塔塔兒子(Tata Sons)尋求董事職位

孟買
賽勒斯·米斯特里(Cyrus Mistry)及其投資公司已向最高法院提交了新的請願書,懇求他們獲得塔塔兒子有限公司(Tata Sons Ltd.)的董事職位。

在2月13日提交的請願書中,Mistry公司-Cyrus Investments Pvt。有限公司和斯特林投資私人有限公司。共同擁有塔塔兒子公司普通股18.4%的股份公司表示,國家公司法上訴法庭(NCLAT)沒有給予他們所尋求的減免。

在12月13日的命令中,NCLAT發現控制塔塔集團的塔塔兒子的行為有過失,發現他們對少數股東持壓迫態度。上訴法庭將N. Chandrasekaran任命為繼Cyrus Mistry之後的Tata Sons董事長是非法的。 NCLAT還恢復了Mistry在塔塔諮詢服務公司,塔塔電信服務(馬哈拉施特拉邦)和塔塔工業有限公司的董事職位。這是他任職剩餘的時間,大約只有五個月。

Mistry公司並未尋求NCLAT授予的這些救濟。另一方面,請願書顯示,他們試圖限制塔塔信託的受託人對塔塔兒子的事務的干預,並尋求在塔塔兒子的董事會中擔任董事。

Mistry公司在上訴中說,NCLAT的命令不準予在案件的事實和情況下有必要且合理地必要的某些救濟,特別是因為NCLAT是事實調查的最後論壇。

「鑒於Tata Sons的性質是兩家集團公司的性質,以及上訴人(薄弱環節公司)在Tata Sons中擁有的巨額股份,應該給予的緩解是,應給予上訴人按比例分配給董事會的代表席請願書說,塔塔兒子的董事以及塔塔兒子董事會組成的所有委員會的代表。」

這些公司還尋求廢除塔塔兒子協會章程中存在爭議的第75條。他們聲稱該條款「是嚴厲的,是沒收的」。

根據該條款,塔塔兒子有權通過特別決議案要求股東出售其股份,該規則可能會被用於強迫Mistry家族企業退出塔塔集團的控股公司。

NCLAT在其判決中指示Tata Trust的提名人不得干預Tata Sons的事務。

律師事務所在請願書中說,這還不夠,應該針對所有受託人傳遞指示。

Mistry公司在請願書中稱:「大股東的受託人即使不在塔塔兒子的董事會上,也正在干預董事會的決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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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勒斯·米斯特里(Cyrus Mi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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