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為非上市公司制定季度,半年度財務報表準則

新德里 :
一位官員說,未上市公司可能很快將被要求每季度或半年向政府提交其財務報表。

在該國活躍的非上市公司超過110萬家,該提案在某些大型非上市實體出現財務困境的背景下也具有重要意義。

公司事務部正在考慮在公司法中引入規定,要求未上市公司每三個月或六個月提供一次財務報表。

這位官員告訴PTI,目的是要更新未列出的系統重要性公司的財務詳細信息。

上市公司必須根據塞比法規每三個月披露其財務狀況。

對於非上市公司,目前不要求它們每季度或每半年提供一次財務報表。

這位官員說,要確定哪些類別的非上市公司必須每季度或每半年提交一次財務報表,將有一個門檻。

為使其生效,《公司法》將要求進行修訂。

目前,未上市的公司可以在財政完成後至少六個月內向財政部提交其財務報表和年度回報。

財政年度結束後,公司必須在六個月內舉行年度股東大會(AGM),財務報表必須在會議之後的30天內提交。

年度股東大會後60天內,公司必須提供年度回報。

根據現行制度,在現行制度下,如果財政年度期間發生重大財務問題,則不會更新該部。

這位官員補充說,如果商務部決定引入非上市公司的季度或半年度財務報表報告要求,則必須對《 2013年公司法》進行修訂。

該部正在執行該法,公司根據該法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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