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企業意味著發行股票。企業所有者不僅要考慮公司在合併時需要多少股票,還要考慮到公司增長和增加投資者後可能需要的股票數量。公司成立文件說明了允許或授權公司提供的股份數量。由領導決定實際發布的人數。
授權股票
當公司合併時,無論其規模如何,它都會向州政府提交章程。章程通常稱為公司章程,提供公司的基本知識:名稱,地址,業務目的等。公司章程通常必須描述新公司的股票結構 – 具體而言,它將向其所有者分配哪種股票以及它可以提供的股票總數。該數字是公司的授權股份。授權號碼只能通過股東投票來更改。
這是一個最大值
授權的股份數量是公司可以出售的最大數量。但是,該公司沒有義務提供這麼多股票。事實上,許多公司授權的股票遠遠超過其出售的股票。舉一個熟悉的例子,通用電氣是向公眾提供最多股票的公司之一。截至2011年底,該公司向公眾出售了近117億股。但是,它被授權銷售多達132億美元。擁有「額外」授權股票使公司有能力在必要時出售更多現金。
已發行股份
已發行股票代表公司實際售出的股票。公司只能「發行」一股股票。它將股票出售給投資者,然後投資者可以將其出售給其他人。公司股票中的絕大多數交易根本不涉及公司。這只是一個投資者將已經發行的股票賣給另一個。公司可以回購自己的股票,但是當他們這樣做時,這些股票仍被視為「已發行」,因為該公司持有這些股票並可以在以後轉售。對於一家小型,密切關注的公司,所有已發行股票可能掌握在其原始所有者手中 – 即使是同一家族的成員,也可能是一個人。
流通比例
已發行股票的數量不一定是流通數量 – 即可以買賣。「流通」股票是指已經發行並留在公眾手中的股票。這只是已發行股票的數量減去公司回購併且目前持有的數量。該公司本身持有的股份稱為庫存股。這些股票沒有投票權。截至2011年底,通用電氣的117億股已發行股票包括約106億股流通股和約11億股庫存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