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是指發行給公司關聯公司(如高管和董事)的公司所有權的未註冊股份。受限制的股票不可轉讓,必須按照特殊的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規定進行交易。它通常可以按照持續數年的分級歸屬時間表進行銷售。
受限制的股票也稱為「信函股票」和「1244股股票」。
‘限制性股票’歷史
受限制的股票在2000年代中期變得更受歡迎,因為公司被要求支付股票期權授予。它通常被用作僱員補償的一種形式,在這種情況下,它通常在滿足某些條件時變得可轉移,即背心,例如在一段時間內繼續僱用或實現特定的產品開發里程碑,每股收益(EPS)目標或其他財務目標。
在合併和收購活動,承銷活動和關聯公司所有權之後,內部人員獲得限制性股票,以防止可能對公司產生不利影響的過早銷售。如果一位高管離開公司,未能達到公司或個人績效目標,或違反SEC交易限制,他可能不得不放棄限制性股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關於限制性股票交易的規定在SEC 規則144中列出,該規則描述了限制性股票的註冊和公開交易以及持有期限和交易量的限制。
受限制的股票單位與受限制的股票獎勵
限制性股票的兩種變體是限制性股票單位(RSU)和限制性股票獎勵。受限制的股票單位是僱主在未來的預定時間向僱員發出的向僱員授予給定數量的公司股票的承諾。由於受限制股份單位實際上不是股票,而只是承諾股票的權利,因此它們沒有投票權。必須行使RSU才能收到股票。轉換為股票的RSU具有所發行股票的標準投票權。
受限制的股票獎勵在很多方面類似於RSU,除了獎勵還帶有投票權。這是因為員工在獲得獎勵後立即擁有該股票。通常,RSU代表股票,但在某些情況下,員工可以選擇接收RSU的現金價值代替股票獎勵。限制性股票獎勵不是這種情況,不能兌換現金。
限制性股票的稅收
限制性股票的徵稅很複雜,受「 國內稅收法」(IRC)第1244節的管轄。受限制的股票持有人對資本利得或損失徵稅,該資本利得或損失由股票價格與其出售日期之間的差額代表。此外,限制性股票在其所擁有的年度作為普通收入納稅。這與股票期權相反,股票期權在員工行使期權時徵稅,而不是在歸屬期間徵稅。
必須聲明為收入的限制性股票金額是歸屬日期股票的公平市場價值減去其原始行使價格。但是,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可以進行第83(b)節選舉,允許他或她在授予日期而非歸屬日期使用價格,以計算普通所得稅。在這種情況下,稅款必須儘快支付,但如果股票在授予日期和歸屬日期之間升值,則可能會大幅降低。參加此次選舉的風險在於,如果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在股票歸屬之前離開公司,則股票將被沒收,已繳納的稅款將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