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批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破产裁决,该裁决可为进一步的个人债务案件铺平道路

中国一家地方法院已经批准了中国历史上有史以来的第一笔个人破产协议,这开创了一个先例,随着经济放缓带来的家庭债务水平上升,这一先例可能在全国蔓延。

温州法院是中国私营经济的摇篮,该法院裁定,一名姓蔡的当地男子仅需偿还其214万元人民币(300,000美元)的债务的1.5%,相当于32,000元人民币(美国)。 ($ 4,480)。

它没有说明蔡某如何积累每月的债务,蔡某的家庭月收入约为8,000元人民币(1,120美元)。

当地官方报纸说:“他拥有一家机床公司1%的股份,向该公司的实收资本为5800元。他的摩托车损坏,并且有很少的(银行)存款,”据《温州日报》援引法院裁决。 “此外,他的妻子多年来一直患有高血压和肾脏疾病,导致巨额医疗费用,而且他的孩子还在上大学。整个家庭的收入简直无法维持生计,他显然无法偿还巨额债务。”

全家人的收入都无法维持,他显然无法偿还巨额债务温州日报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发生在政府试图建立全国性法律框架以处理越来越多无法偿还债务的个人之时。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中国有1443万人被法院列为“失去信誉的人”,相当于总人口的1%多,其中大部分人应归入黑名单。未偿债务。

蔡先生可以在偿还协议金额后的三年内恢复其可信的社会地位,尽管在此之前,蔡先生不得在高速铁路网络上从事公务旅行或头等舱旅行,是任何商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法院裁定,如果他要出国旅行,必须获得特别许可。

据《温州日报》报道,如果蔡先生在偿还1.5%贷款的六年后,其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元人民币(16,800美元),那么他将需要用高于该水平的任何钱款的50%偿还债权人。

该报称,该案提供了“司法实践”,以支持中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表示,由于涉及无法偿还债务的公民的案件激增,中国的法院制度应“研究并推进个人破产制度”。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经济计划机构,它在7月与其他12个部门发布了联合政策文件,称中国将推进个人破产规则。

允许个人免除过多债务的个人破产在大约十年前一直是中国的外国想法。但是,这已经成为辩论的问题,该国的家庭承担的债务水平越来越高,家庭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从2006年的11%上升到第一季度末的53.6%。 2019年

同时,个人破产仍然是有争议的,因为许多人担心它可能被滥用以避免偿还债务。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中国法院在2018年处理了18,823起公司破产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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