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担保人那里追讨不是小菜一碟

Anil Ambani、Venugopal Dhoot、E Sudhir Reddy、Kapil Wadhawan 和 Sanjay Chhabria 是向其公司提供个人担保、违约并现在面临破产解决程序的几家商业促进者之一。

截至 3 月,全国公司法庭有 116 份此类破产解决申请正在审理中。 很多都一年多了。 现在,由于最高法院的判决,它们可以被激活。

5 月 21 日,法院维持了一项政府通知,该通知允许债权人追查个人发起人和其他人作为向破产公司提供的贷款的担保人。

ASA Legal 合伙人 Harish Chander 表示:“在决议计划获得批准的情况下,贷方将认真尝试收回款项。”

也就是说,这并不容易。

破产和破产法规定了向个人担保人追偿的两步程序。

首先,债权人有 180 天的时间来协商还款计划的解决过程。 通常的要素——暂停、决议专业人员、债权人委员会等——在这个阶段发挥作用。

如果在 180 天内没有确认任何计划,那么债权人可以对个人担保人发起破产程序。 根据第 21 条,也可以触发破产程序

据法律专家称,针对个人担保人的破产程序将充满实际和法律挑战。

在实践方面,追回将取决于贷款人多年来对个人担保人的资产进行的尽职调查。 专家告诉 BloombergQuint,这并不严谨。

如果这些资产已被个人担保人转让,则会出现法律挑战。

Khaitan & Co. 的合伙人 Kumar Saurabh 指出,这并不严谨。 他说,这是因为个人担保被视为善意协议,更多地被视为一种威慑。

因此,Saurabh 指出,虽然这些协议得到了妥善记录,但可能并未持续对担保人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发起人的个人资产在主要借款人违约时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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