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vy客户就个人债权人对IBC修正案提出质疑

Karvy Private Wealth的客户看到由Karvy提出的向建筑商的贷款违约,对12月28日通过的一项条例对《破产与破产法》(IBC)的最新修正提出了质疑。 IBC修正案规定,至少有100个债权人或一类债权人的10%的要求才能提交请愿书。据Karvy客户说,这对单个金融债权人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

1月7日,代表Karvy Private Wealth的各个客户的机构Karvy Investors提交了一份质疑修正案的请愿书。造币厂看到了请愿书的副本。 “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不一定本地化,而是分布在全国各地。此外,本公司投资者的联系方式也不会公开。大多数此类投资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中介机构本身就是与默认的公司债务人联手的手套。”请愿书指出。

请愿书还认为,这些修正案通过对个人(而非银行)等公司施加最低门槛,对个人和公司债权人进行了区分。 “我们已经向违约建筑商提交了IBC请愿书。但是,在所有未通过命令的情况下,修正案均要求在修正案通过后30天内满足最低债权人条件。这将导致我们长期斗争的案件失败,”匿名的Karvy Private Wealth客户说。

除了等级要求外,Karvy客户还对《条例》第10条提出质疑,该条第10条规定,一旦批准解决方案,公司债务人的债务将不复存在。根据请愿书,这剥夺了债权人在其他法律(例如支票退回案件的1881年可转让票据法)下的救济。 “在某些情况下,银行是最大的贷方,并构成投票份额的大部分。因此,如果解决方案计划青睐他们,他们可以轻易击败小投资者。”请愿书说。

几位Karvy客户先前曾因误售Mint在此处撰写的贷款而向Karvy Private Wealth提交了FIR。

“最高法院可能不会故意删除该修正案。但是,在不符合最低债权人最低要求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指示受害的债权人向NCLT / NCLAT提出诉讼。”经济法业务合伙人Babu Sivaprakasam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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