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吴秀波的大叔人设崩塌后,就像墙倒众人推似的,麻烦的事一件接一件。
2018年,备受关注的吴秀波旗下不二传媒与江苏华利传媒就《军师联盟》收益案件的初步判决结果终于落下帷幕。
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其获得未公开判决书显示,吴秀波的不二传媒全面败诉,吴秀波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判决压力。
公开资料显示,吴秀波担任了该剧的总制片、总监制,且饰演男主角司马懿。他曾透露该剧从2016年2月13日开机拍摄至2017年1月10日杀青,他在横店整整待满了333天,从未回过一次家。
该剧的投资方方为DMG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纪娱乐”)、吴秀波全资控股的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二文化”)、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盟将威”)和江苏华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利”)。
据悉同时该剧一开始的投资款为2.25亿元,后因为制作的原因一路超支,追加至5亿元,接近3亿元超支部分都是吴秀波和不二传媒从外部找来的钱,其中不二传媒自己出资约为2亿元,印纪传媒以固定回报的形式出资1.6亿元,其他诸如范冰冰爱美神等公司也有少量的投资。
《军师联盟》在2017年6月22日和12月7日分上下两部前后播出。其中,上部的首播平台包括江苏、安徽两家卫视以及优酷视频,下部的首播平台则只有优酷视频。
在售卖的具体收益上,据娱乐资本论去年的报道,优酷作为独播网络平台,买下该剧的价格是单集800万,按800万×86集来算,出品方能在网络端拿到6.88亿左右收益。电视台方面,江苏卫视购买上部的费用2.008亿元,安徽卫视购买的金额为6300万元左右。
不考虑其二轮售卖和衍生的游戏广告收入,仅首轮播出的三家平台收益之和为6.88+2.008+0.63=9.518亿元。
就是近10亿收益,成为了几家投资方争议的焦点,进而引发了多起诉讼案件。
围绕《军师联盟》一共有3个案件,分别是一份是投资转让协议,另外两份是发行协议。
对于发行协议而言,其内容是江苏华利传媒将其45%额度投资权益转让给吴秀波的不二传媒,因转让协议中的江苏华利传媒公章是私刻的,据此江苏华利传媒主张协议无效;而吴秀波方面坚称公章是在江苏华利传媒授意下私刻的,真实有效。
最终法院判定协议转让无效,江苏华利传媒仍然拥有《军师联盟》45%的投资份额。
对于《全球独家代理发行协议》、《信息网络传播权代理发行协议》两份发行协议而言,江苏华利传媒主张协议真实有效,自己享有《军师联盟》的电视台和优酷网络发行收益;吴秀波方面宣称两份协议是在不二传媒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理应无效。
庭审现场也揭露了《军师联盟》项目中存在的财务混乱、新公司的职员混乱等问题,不二文化的律师在庭审中也表示剧组财务管理较为混乱,甚至连审计师也无法查证明白。而在协议盖章的问题上,由于盖章牵涉各方,由于记忆问题和职员变动,一时也无法清楚查证。
这诸多的问题与不二文化作为一家在《军师联盟》2015年开拍前才成立的新公司也有关联,在获得此剧95%的投资收益权后,不二文化立即展开了融资,甚至与印纪传媒洽谈收购,印纪传媒也为该剧投资2亿元,印纪传媒称是因”对于吴秀波等主创人员的认可和信任”才出资投资该剧。
最终法院判定发行协议真实有效,江苏华利传媒享有电视剧《军师联盟》的优酷网络发行收益。
此前的《军师联盟》权益为:当代东方旗下的盟将威享受江苏卫视的发行收入、吴秀波的不二传媒拥有95%的投资收益收益、另外5%属于马思纯持股的首映时代。
这一轮法院裁判后,江苏华利传媒拥有江苏卫视的发行50%收入、江苏华利拥有优酷的网络发行权益和投资收益权45%的收入,不二传媒拥有投资收益权的50%,首映时代5%的权益待定。
鉴于案件过于复杂,牵涉面较广,法院并没有在判决书中明确成本、投资收益的资金该如何重新分配,仅同意盟将威发行到江苏卫视的8032万元中的50%收益归还给江苏华利传媒。
更严重的是,后来吴秀波和不二传媒找来的近3亿元资金不受法律认可,不仅仅不二传媒自己的2亿元可能打水漂,还要承担印纪传媒等公司的财务投资费用,这对吴秀波来说无异于灾难式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