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做市商是什么意思?股市做市商制度详解

在股票交易市场中经常会听说做市商制度,那么股市做市商制度说的是什么呢?那么下面由股票怎么玩小编为你先解释一下股票做市商的意思是什么

根据百度百科释义:

做市商(marketmaker)和坐市商是同义词,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

做市商通过做市制度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

它的职能是为投资者承担某一只股票的买进和卖出。

举个例子,比如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股票,最少要有两家以上的“做市商”为其股票报价;一些规模较大、交易较为活跃的股票的“做市商”往往达到40-45家;

平均而言,NASDAQ市场每一种证券有12家“做市商”。 为确保每只股票在任何时候都有活跃交投,每个“做市商”都承担做市所需资金,以随时应付任何买卖,活跃市场。买卖双方不必等到对方出现,只要由做市商出面,承担另一方的责任,交易就可以进行。因此,保证了市场进行不间断的交易活动,这对于市值较低、交易次数较少的证券尤为重要。 许多做市商向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所交易股票的研究报告、通过零售网寻找交易方和机构投资者,并且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等。做市商制度的主要作用是提高市场的流通性。

那么做市商和股市里的庄家是一回事吗?

在A股里庄家是种让人又爱又恨的存在,他们手握大量筹码,在股市可谓是呼风唤雨,而在三板市场中像庄家一样手握大量筹码的往往是做市商,那么做市商和庄家是一回事吗?他们有什么区别呢?

一、目的是不同的

做市商有增加市场流动性的法定义务,并且受到监管。在完成法定义务的基础上,会得到相应的做市商权利并在双向报价的过程中合法挣钱。

而庄家没有任何法定义务,他的纯正的目的就是运用资金、信息的优势挣钱,纯挣钱!

二、有类似的后果

增加流动性是法规对做市商的要求,但是做市商自己肯定还希望挣钱。出于这种动机,做市商运用自身优势,不免有时候也会存在操纵市场、隐瞒或者制造虚假信息、损害客户利益。

这个后果和庄家有类似的地方。

三、程度差别非常大

尽管做市商也有不好的一面,但是从结果来看,做市商制度基本上还是成功的,增强了市场的流动性,报价的公允性。尽管可能会发生有合谋操纵市场等等问题,但是都限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比如说维持每股百分之五以内的价差等等。这个从程度上显然与庄家大额、大幅度的操纵市场有天壤之别。

庄家在A股二级市场兴风作浪是一个贬义词的存在,而做市商在三板市场中大多数还是以提供流通性和公允报价为出发点运行。

做市商制度不管是在三板市场中,还是在国外市场中和能够安全平稳的伴随市场运行。

最主要的原因是,三板市场的高门槛以及境外资本市场的较成熟的投资人投资者结构,对股票价格理解更深、把握更准。如果20家机构对股票价格的判断都不相上下,显然这只股票价格就不是哪一两家能够撬动的。反过来说,如果只有一两家机构才真正清楚股票的实际价格,剩下的人不过是跟风的墙头草,那么机构操纵价格就易如反掌。

当然市场是否能够公平平稳的运行,相关的监管、诉讼制度也很重要。

那么什么是股票做市商制度呢?

该制度也称庄家制度或造市商制度,是国际成熟市场中较为流行和普遍认同的一种市场交易制度。通俗地说,所谓做市商制度是指,做市商持有某些股票或债券或其他金融产品的存货,并以此承诺维持这些股票和债券或金融产品的双向买卖交易,这些维持双向买卖交易的商家就是做市商。该制度可以提高股票的流动性,增强市场对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的吸引力;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自律组织的要求,做市商除了具有相关的特权的同时,还有责任在股价暴涨暴跌时参与做市,从而有利于遏制过度投机,起到市场“稳定器”的作用;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做市商是通过聘请一些投资专家来进行操作的,他们所报出的价格是在综合分析市场所有参与者的行为、心理以及各种各样的信息,并借以衡量自身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形成的,一般投资者在做市商的报价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反过来影响做市商的报价,从而促使证券价格逐步靠拢其实际价值。

做市商制度是交易报价制度的一种。我们熟悉的集合竞价(交易所)制度和做市商制度是两种交易报价制度。我们现在证券市场上采用的是集合竞价制度,由买卖方各自提交买卖委托,经过交易中心对委托价格汇总撮合后完成交易。而做市商制度是指证券交易的买卖价格均由券商(称为做市商)给出,投资者按照做市商报出的买卖价格和数量作出自己的买卖决定。

注意,投资者在这里只是被动接受做市商报出的价格,而做市商报出的是双向的价格,也就是对于同一个股票而言,做市商既报买入价,也报卖出价。所有投资者的交易对手都是做市商。做市商报出价格后,就有义务接受投资者按此价格提出的买卖要求。换而言之,做市商必须有足够的证券和资金,用来满足投资者买进或卖出证券的要求。

做市商制度具有下列三方面的功能:

1、 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性。

由于投资者的交易对象就是做市商、交易价格就是做市商报出的价格,投资者无需担心提交的委托找不到交易对手。正是通过做市商不断的进行双向报价并时刻准备接受交易,使得证券的流动性得以维持。

2、平抑市场投机

当市场出现过度投机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与其他投资者相反方向的操作,努力维持价格的稳定,降低市场的泡沫成份。当股市过于沉寂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人为地买进卖出股票,以活跃市场带动人气,使股价回归其投资价值。由于做市商的报价一般都在监管部门的规定范围内,每只股票一般都有若干家做市商,在报价上形成竞争,而做市商的报价一般都以价值估算为基础,因此严重偏离其内在价值的过度投机现象,当有所抑制。
当市场买卖力量严重失衡时(比如买盘远远大于卖盘),做市商可以并且有义务加入势单力薄的一方(比如出售自己的库存股票),迅速改变市场供求状况,从而抑制过分投机。在多个做市商情况下,每家做市商的成本是不一样的,报出的价格也就不一样,这就形成了一种竞争。最终使得各家做市商报出的价格趋同,价差减小。实力弱的做市商就会被淘汰出局。

3、监市。

在做市商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同时,通过对做市商的业务活动监控市场的变化,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及时纠正。在新兴的证券市场,这是保持政府与市场的合理距离,抵消政府行为对市场影响惯性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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