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以及利用区块链概念炒作、非法集资,金融监管风暴又起。
8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对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进行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指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区块链骗局三大特征
银保监会指出,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主要具有以下三大特征。
一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其次,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最后,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银保监会指出,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强监管渐次落地
事实上,近一段时间,有关区块链,比特币等金融监管政策渐次落地。
以北京为例,22日,北京朝阳区金融社会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各商场、酒店、宾馆、写字楼等地不得承办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推介宣讲等活动。而北京市也曾发过通知对此进行提醒。
全国范围看,21日,部分微信公众号涉嫌发布ICO(首次代币发行)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违反《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被责令屏蔽所有内容,并被永久封停账号。
23日,江苏省金融办向13个设区市政府分别发函,将互金整治拓展到虚拟货币及ICO等领域。自2017年9月4日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发布以来,针对虚拟货币领域的严监管已持续了近一年。
针对ICO乱象,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原司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盛松成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他一直以来主张虚拟货币本质上不是货币,并预计未来中国对ICO监管会更加严格。
尽管去年全国非法集资呈现“双降”,案件数、涉案金额分别同比下降2.8%与28.5%,但问题依旧严峻,其中以网贷平台最为严重。今年4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在11部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媒体发布会上指出:“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
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ICO,对虚拟货币交易所进行集中整治。2018年2月,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仍在持续加码,针对境内外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监管部门采取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包括取缔、处置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等。
近期随着监管政策加码,互联网金融巨头(BATJ)陆续表态。8月24日,蚂蚁金服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一直以来,支付宝对于商户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会坚决予以清退;对于个人账户涉嫌虚拟货币交易的,根据情节坚决采取限制账户收款功能甚至永久限制收款等处理措施。
昨日晚间,腾讯方面也对媒体表示,目前已完成所有使用商户号进行虚拟币交易的清理。
8月24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中国经济发展与政策问题》报告指出,数字化已经为中国发展相应的政策框架带来了新的挑战。
对于中国金融创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驻华首席代表席睿德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政策需要在创新和风险管理之间取得平衡,数字化促进了生产率增长与就业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