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騙局的三大特徵,強監管漸次落地

近期,針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以及利用區塊鏈概念炒作、非法集資,金融監管風暴又起。

8月24日,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發文,對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進行風險提示。

銀保監會指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

區塊鏈騙局三大特徵

銀保監會指出,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主要具有以下三大特徵。

一是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範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控制實施違法活動。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其次,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最後,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銀保監會指出,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繫。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強監管漸次落地

事實上,近一段時間,有關區塊鏈,比特幣等金融監管政策漸次落地。

以北京為例,22日,北京朝陽區金融社會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通知,要求各商場、酒店、賓館、寫字樓等地不得承辦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推介宣講等活動。而北京市也曾發過通知對此進行提醒。

全國範圍看,21日,部分微信公眾號涉嫌發布ICO(首次代幣發行)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信息,違反《即時通訊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被責令屏蔽所有內容,並被永久封停賬號。

23日,江蘇省金融辦向13個設區市政府分別發函,將互金整治拓展到虛擬貨幣及ICO等領域。自2017年9月4日七部委《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發布以來,針對虛擬貨幣領域的嚴監管已持續了近一年。

針對ICO亂象,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原司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參事盛松成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他一直以來主張虛擬貨幣本質上不是貨幣,並預計未來中國對ICO監管會更加嚴格。

儘管去年全國非法集資呈現「雙降」,案件數、涉案金額分別同比下降2.8%與28.5%,但問題依舊嚴峻,其中以網貸平台最為嚴重。今年4月,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楊玉柱在11部門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媒體發布會上指出:「大量民間投融資機構、互聯網平台等非持牌機構違法違規從事集資融資活動,發案數佔總量的30%以上。」

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叫停ICO,對虛擬貨幣交易所進行集中整治。2018年2月,針對虛擬貨幣的監管仍在持續加碼,針對境內外ICO和虛擬貨幣交易,監管部門採取一系列的監管措施,包括取締、處置境內外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網站等。

近期隨著監管政策加碼,互聯網金融巨頭(BATJ)陸續表態。8月24日,螞蟻金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一直以來,支付寶對於商戶涉及虛擬貨幣交易的,會堅決予以清退;對於個人賬戶涉嫌虛擬貨幣交易的,根據情節堅決採取限制賬戶收款功能甚至永久限制收款等處理措施。

昨日晚間,騰訊方面也對媒體表示,目前已完成所有使用商戶號進行虛擬幣交易的清理。

8月24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發布《中國經濟發展與政策問題》報告指出,數字化已經為中國發展相應的政策框架帶來了新的挑戰。

對於中國金融創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駐華首席代表席睿德對第一財經記者指出,政策需要在創新和風險管理之間取得平衡,數字化促進了生產率增長與就業的同時,也產生了新的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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