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監察員是否拒絕了您的投訴?

對旁遮普邦和馬哈拉施特拉邦合作銀行的限制以及針對前滙豐印度公司首席執行官斯圖爾特·米爾恩(Stuart Milne)和其他高管因涉嫌保險銷售不當而提出的FIR備案是2019年的一些案例,這些案例暴露了可能在銀行業。銀行是個人財務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重要的是要了解您作為客戶的權利,尤其是在當前情況下。當涉及到您作為客戶的權利時,銀行監察員將發揮關鍵作用。它是由印度儲備銀行(RBI)根據2006年的銀行監察員計劃成立的,負責調查消費者對銀行的投訴,涉及諸如付款或收取支票的延誤,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收取費用以及銷售不當等問題。第三方金融產品等。

根據印度儲備銀行的數據,銀行監察員在2018-19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共收到195,901宗投訴,較2017-18年度的163,690宗投訴增加了19.75%,較上一年躍升了24.90%。監察員報告2018-19。投訴數量上升表明客戶對銀行不滿意。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根據該報告,在2018-19年度,有大量的投訴(195,901%的52.90%)被拒絕為不可維持的,並且是基於技術上的理由而被拒絕的,例如基於錯誤的地理管轄權或不首先與相關銀行聯繫。見圖)。我們告訴您應該記住的事情,以避免一些常見的錯誤,這些錯誤可能導致您拒絕申訴專員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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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類型

銀行監察員在2018-19年度收到的絕大多數投訴都是違反公平做法守則(每個銀行都採用)的,占投訴總數的19.17%,其次是自動櫃員機和借記卡問題,佔18.65%的投訴。

對於保險或共同基金等第三方產品銷售不當的投訴數量從2017-18年度的579起增加到2018-19年度的1,115起,但仍處於相對較低的水平。請注意,銷售不當的原因是在2017年才引入的。「大多數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被銀行誤售了保險單。那些意識到這一點的人很少會抱怨,」金融教育家,Finsafe India Pvt.Ltd的創始人總監和Womantra的聯合創始人Mrin Agarwal說。「在這些抱怨的一小部分中,幾乎沒人知道銀行業務監察員,」她補充說。

印度儲備銀行還於2018年2月成立了針對非銀行金融公司(NBFC)的監察員。可以向接受公共存款的NBFC甚至不接受公共存款但資產超過10億盧比的NBFC投訴該監察員。對該監察員的投訴從2017-18年度四個月(RBI年末於7月結束)的675例上升到2018-19年度的3,991例。

注意事項

您可以在線向銀行監察員投訴,但在這樣做之前請牢記某些注意事項。

首先,請確保您的投訴屬於2006年RBI監察員計劃第8節所列的投訴理由之一。這些投訴包括不付款或支票付款或收款延遲,不接受且沒有足夠的小額面額原因注意,不遵守規定的工作時間,在沒有事先通知客戶的情況下收取費用等(請參閱此處的完整列表)。

其次,請記住,如果您的投訴主要是關於第三方產品的,而不是銀行對該產品的銷售不當,則應聯繫該產品的監管者。 Bankbazaar首席執行官Adhil Shetty說:「因此,如果這是一種保險產品,則在使用銀行產品時,您需要與保險監察員和銀行監察員聯繫。」例如,如果一家保險公司不公平地拒絕了您的索賠,則您需要向保險申訴專員投訴,即使銀行向您出售了該保單也是如此。

第三,您只能向有關銀行分支機構所在管轄區的申訴專員分支機構投訴。如果所涉及的服務是集中式的,則您可以向您的帳單地址位於其管轄範圍內的監察員投訴。

在印度儲備銀行收到的195,901宗投訴中,超過一半(52.90%)被拒絕為「不可維護」或技術理由,例如代表不當或向印度儲備銀行監察員辦公室提出錯誤。在這一不可維護的類別中,令人驚訝的21僅因地區管轄權而拒絕了%的投訴,因為投訴是向錯誤的印度央行銀行監察員辦公室發送的,因此很難確定您屬於哪個印度央行監察員辦公室,此類辦事處的清單及其管轄範圍可以在這裡找到。

第四,確保在與申訴專員聯繫之前,先向相關銀行投訴。如果在收到投訴的一個月內未收到答覆,或者答覆不令人滿意,則可以聯繫監察員。在所有無法維護的投訴中,有14%被拒絕,因為它們是「第一訴諸投訴」,這意味著客戶沒有先聯繫銀行。

第五,請記住,下定決心不能花太長時間。向監察員投訴必須在收到銀行答覆後的一年內提出。如果您未收到銀行的回復,則應在提出投訴後一年零一個月內搬家。

另外,如果您已向消費者或刑事法院等其他機構投訴,則不能與監察專員聯繫。請注意,如果您的申訴專員的投訴失敗,就沒有訴諸法院的權利。因此,首先去調查專員可能是一個謹慎的策略。 「這有兩個方面。首先,並非所有案件都可以在刑事法院受理,並且類似地,某些事情可能不在監察員的管轄範圍內,」謝蒂說。

解決程序

收到投訴後,監察員將首先嘗試通過調解和和解解決投訴。實際上,對監察員的絕大多數投訴(69.88%)是通過「相互協議」解決的,如果不能通過此程序解決投訴,監察員將允許雙方陳述其案件,然後通過裁決。請注意,案件進入裁決階段非常罕見,在2018-19年度監察專員處理的92,264起案件中,只有98項獲得了通過,通過雙方協議解決的佔69.88%,駁回的佔29.16%。

您也可以在判決後30天內針對申訴專員的決定提出上訴。指定上訴機構RBI消費者教育和保護部副總督在2018-19年度收到78宗上訴,而2017-18年度為125宗。

如果您的銀行對您不公平,請不要猶豫,但請遵循正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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