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T公布有關基金經理續期的通知草案

新德里 :
稅務部門已經發布了一份通知草案,內容涉及對管理海外投資者資金的印度基金經理的重新編號。

一位官員說,《 1961年所得稅法》第9A條就某些離岸基金的基金經理位於印度的情況,規定了特殊的稅收制度。

中央直接稅中央說,如果有合格的投資基金,通過合格的代表該基金的基金經理進行的基金管理活動不構成該基金在印度的業務聯繫。

從2019年4月1日起生效的2019年《財務(第2號)法》對第9A條進行了修訂,規定在符合條件的基金經理代表其進行的基金管理活動中,基金支付給其的報酬不少於它說,比以可能規定的方式計算的數量要多。

因此,它規定了一種計算金額的方式,與之相比,付給合格基金經理的報酬應該不少於此。

CBDT已徵求利益相關者對12月19日提出的擬議修正案的通知草案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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