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14人被控違反新的反掩蓋法,使與自周六生效的禁令有關的起訴案件總數至少達到16起。
六名男子和八名婦女於周二下午在西九龍法院面臨起訴。
新的禁令是上周五市長林鄭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實施的,當時她在半個多世紀以來首次援引《緊急狀態條例》。
禁止面部遮蓋法規禁止任何人在示威期間佩戴可能掩蓋個人身份的「面部遮蓋物」,無論集會是否合法。這些被定罪的人將面臨一年的監禁或25,000港元(3,187美元)的罰款。
一名大學生和一名失業婦女成為根據新法律被起訴的第一人,並於周一出庭。
新法規生效後的一天,周日,數千名戴著口罩的人在全市各個地區的街道上遊行,抗議反口罩立法。
全校學生抗議反面具法被捕,香港學校周拉開序幕
據警方稱,周日在灣仔被捕的26人當中有14人是14歲的男性和12名女性,年齡在13至33歲之間。
警方在一份聲明中說:「經過警方調查並尋求法律建議後,這26名嫌疑人被指控參與暴動。」
其中,有六名男子和八名婦女也根據反面具法被起訴。
26名嫌疑人將於周二下午在西九龍法院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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