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爾·里滕豪斯 (Kyle Rittenhouse) 尋求歸還 2020 年 8 月威斯康星州基諾沙槍擊案中使用的 AR-15 式步槍

來自檔案(2021 年 11 月):法律團隊表示,他們將 Kyle Rittenhouse 的辯護視為案例,而不是原因

自 2020 年 8 月 25 日,威斯康星州東南部城市基諾沙因槍擊黑人雅各布而引發抗議和騷亂的一個晚上,里滕豪斯槍殺了三名男子,其中兩人致死,執法部門一直持有槍支。布萊克,由一名白人警察。

槍擊案發生數小時後,里滕豪斯在當時的家鄉伊利諾伊州安提阿向警方自首。 11 月,這名 19 歲的少年被判無罪,所有與約瑟夫·羅森鮑姆 (Joseph Rosenbaum) 和安東尼·胡貝爾 (Anthony Huber) 被槍殺以及蓋奇·格羅斯克魯茨 (Gaige Grosskreutz) 受傷有關的指控均不成立。 在他被捕後的幾天里,保守派和槍支權利倡導者在里滕豪斯周圍集會,稱他正在捍衛基諾沙免受極左翼武裝分子的侵害。 其他人把他描繪成一個觸發快樂的義務警員。

里滕豪斯家族發言人大衛漢考克周四表示,里滕豪斯想要摧毀這支步槍,並計劃扔掉他的衣服,這樣任何人都不能用它來「慶祝」槍擊事件。

來自檔案館(2021 年 12 月):Kyle Rittenhouse 在鳳凰城舉行的炫目的 Turning Point USA 活動中受到起立鼓掌

「一天結束時,確實有兩個人失去了生命,期間,」漢考克說。 「那件武器參與其中。 那把武器不屬於斗篷。 它不屬於博物館。 它屬於凱爾想要它的地方,而凱爾想要它被摧毀。 ……有很多人想要在兩邊舉起這些物品。 這不是凱爾感興趣的。」

里滕豪斯說,他去基諾沙是為了保護財產免受暴徒的傷害,在遭到襲擊並擔心自己的生命安全後,他採取了自衛行動。

11 月 12 日,凱爾·里滕豪斯 (Kyle Rittenhouse) 和辯護律師馬克·理查茲 (Mark Richards) 站在附近,布魯斯·施羅德 (Bruce Schroeder) 法官在基諾沙縣法院對里滕豪斯的審判期間打了個人電話。 馬克赫茨伯格/照片來自美聯社

檢察官將里滕豪斯描繪成一個四處尋找麻煩的「狂熱士兵」,而他的支持者則認為他是一個反對無法無天的愛國者。

這把槍是多米尼克·布萊克為里滕豪斯買的,當時他 17 歲,無法合法購買槍支,「將在凱爾·里滕豪斯 18 歲生日時成為他的合法財產」,即 2021 年 1 月 3 日,動議表示。

見:凱爾·里滕豪斯說他「不是種族主義者」,支持黑人的命也是命

另外:Kyle Rittenhouse 的判決違反了聲稱自衛的這 5 個標準

本月早些時候,布萊克承認了兩項指控,罪名是促成一名未成年人犯罪,以換取檢察官撤銷兩項意圖向 18 歲以下人士出售危險武器的重罪指控。

根據法庭文件,里滕豪斯還希望從槍支中找回彈藥、吊索和彈匣、他的手機、布面罩、槍擊當晚所穿的衣服和一張 1 美元的鈔票。

有關該動議的法庭聽證會定於 1 月 28 日舉行。

繼續閱讀(從 2021 年 11 月起):塔克·卡爾森對凱爾·里滕豪斯的判決後採訪吸引了超過 500 萬觀眾

另外:福克斯新聞說它沒有支付里滕豪斯在製作紀錄片時的試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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