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律師告訴律師,在類似案件中,應對薩巴利馬的「更大問題」做出決定

新德里 :
周一,最高法院宣布了關於印度各種宗教如何對待婦女這一棘手問題的決定程序。

周一,在涉嫌宗教歧視婦女的多起案件中出庭的律師(最著名的是Sabarimala廟案)被指示在本周舉行聚會,並決定他們希望最高法院審理的問題。

由首席大法官薩博鮑德(S.A. Bobde)率領的最高法院的九名法官在Sabarimala複審請願書中提到的有關婦女禮拜權的指示中作出了指示。它說它將考慮與基本宗教習俗,基本權利與信仰之間的相互作用,司法審查和其他方面有關的問題。當對法律問題有合理懷疑時,由法院提起訴訟。

不過,鮑德(Bobde)表示,法官席位不會就Sabarimala複審請願書作出任何決定,該申請旨在推翻法院維持月經期婦女在喀拉拉邦Sabarimala廟宇祈禱的權利的命令。

取而代之的是,法院將審議與該問題有關的更大問題。鮑德說:「我們沒有聽到複審請求,只是堅持更大的問題。」

法院說,律師會議將於周五舉行,最高法院秘書長將出席會議。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還建議律師們在會議上討論三個主要問題:框架和修改問題;每個問題的時間劃分;以及律師之間的問題分配和分配。

問題應在三周內決定。鮑德說:「律師將自行決定由誰來爭論哪些問題。」

11月14日,最高法院由五名法官組成的法官席位​​要求一個更大的法官席位​​審查各種宗教問題,包括婦女進入Sabarimala,清真寺和其他禮拜場所,以及達瓦迪·博赫拉(Dawidi Bohra)社區中的女性生殖器殘割習俗。

同一案子對要求複審最高法院2018年9月命令的請願書做出了3:2分割判決,該判決允許所有年齡段的婦女進入Sabarimala神社。

在將案件轉介給更大的法官席時,法官席廣泛提到了七個要研究的法律問題。它們是:《憲法》第二十五條(承認選擇宗教的權利)和第二十六條(管理宗教事務的權利)之間的相互作用;憲法中「印度教教條」一詞的含義;需要劃定「憲法道德」或「道德」的表達;某個教派或教區的「基本宗教習俗」是否受到第二十六條的保護;法院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調查宗教習俗; 「公共秩序,道德與健康」一詞的含義;以及在涉及不屬於特定宗教派別的人的情況下對宗教習俗提出質疑的事項中對司法公益訴訟的司法承認的允許範圍。

多數裁決已決定等待有關其婦女進入Sabarimala的請求的複審尋求等待,說對宗教場所中婦女的限制不僅限於Sabarimala,而且在其他宗教中也很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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