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塔訴Mistry:NCLAT駁回中華民國的複核請願書

孟買
國家公司法上訴法庭(NCLAT)周一駁回了公司註冊商(RoC)的複審請願書,因為它沒有找到修改其12月18日塔塔-米斯提判決的理由。

上訴法院在12月18日的判決中將中華民國將​​Tata Sons Ltd從公共變成私人的決定稱為「非法」。由於未對命令進行修改,Tata Sons的地位被轉為上市公司。

外交部高級官員說:「中華民國將​​在最高法院提出另一項請求,以裁定塔塔兒子從公共轉變為私人是否符合適用的法律。」他不願透露姓名。

塔塔兒子於2017年9月從公開身份轉為私有,這將要求Mistry的家族企業向塔塔兒子董事會尋求批准以出售其股票。由億萬富翁Pallonji Mistry領導的Mistry家族的公司,即Cyrus Investments Pvt。有限公司和斯特林投資私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擁有塔塔兒子公司18.4%的普通股。

中華民國已將複核請願書移交給了公司事務部。在請願書中,政府部門在判決的某些部分中尋求修正案,「以……正確反映孟買公司註冊處的行為是非法的。」

中華民國進一步要求上訴法庭對某些部分進行修正,以「……刪除孟買公司註冊處向塔塔兒子有限公司提供的任何緊急幫助而作出的散列,除非法定要求這樣做」。

公司事務部(MCA)的法律起訴總監Sanjay Shourey表示,儘管NCLAT確實修改了其判決,但它澄清了這一點並有助於消除我們的憂慮。

Shourey對Mint說:「 NCLAT澄清說,它在判決中沒有對中華民國的行為施加任何傷害,因為這影響了我們對判決的憂慮已得到成功解決。」

NCLAT在周一宣布的判決中說:「在上述判決書的正文上沒有任何事實或法律錯誤的情況下,沒有理由修改日期為2019年12月18日的判決書。」

中華民國在其認罪書中澄清說,它僅履行其法定職責,不支持任何一方。據RoC稱,塔塔兒子公司是通過1956年《公司法》的規定轉換為私人公司的,該條款允許被視為公眾公司在公司向RoC提出申請且無需法庭的情況下將自己轉換為私人公司。批准。

中華民國援引說,在塔塔兒子公司轉變為私人公司之時,賦予中華民國權力的上述規定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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