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塔诉Mistry:NCLAT驳回中华民国的复核请愿书

孟买
国家公司法上诉法庭(NCLAT)周一驳回了公司注册商(RoC)的复审请愿书,因为它没有找到修改其12月18日塔塔-米斯提判决的理由。

上诉法院在12月18日的判决中将中华民国将​​Tata Sons Ltd从公共变成私人的决定称为“非法”。由于未对命令进行修改,Tata Sons的地位被转为上市公司。

外交部高级官员说:“中华民国将​​在最高法院提出另一项请求,以裁定塔塔儿子从公共转变为私人是否符合适用的法律。”他不愿透露姓名。

塔塔儿子于2017年9月从公开身份转为私有,这将要求Mistry的家族企业向塔塔儿子董事会寻求批准以出售其股票。由亿万富翁Pallonji Mistry领导的Mistry家族的公司,即Cyrus Investments Pvt。有限公司和斯特林投资私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拥有塔塔儿子公司18.4%的普通股。

中华民国已将复核请愿书移交给了公司事务部。在请愿书中,政府部门在判决的某些部分中寻求修正案,“以……正确反映孟买公司注册处的行为是非法的。”

中华民国进一步要求上诉法庭对某些部分进行修正,以“……删除孟买公司注册处向塔塔儿子有限公司提供的任何紧急帮助而作出的散列,除非法定要求这样做”。

公司事务部(MCA)的法律起诉总监Sanjay Shourey表示,尽管NCLAT确实修改了其判决,但它澄清了这一点并有助于消除我们的忧虑。

Shourey对Mint说:“ NCLAT澄清说,它在判决中没有对中华民国的行为施加任何伤害,因为这影响了我们对判决的忧虑已得到成功解决。”

NCLAT在周一宣布的判决中说:“在上述判决书的正文上没有任何事实或法律错误的情况下,没有理由修改日期为2019年12月18日的判决书。”

中华民国在其认罪书中澄清说,它仅履行其法定职责,不支持任何一方。据RoC称,塔塔儿子公司是通过1956年《公司法》的规定转换为私人公司的,该条款允许被视为公众公司在公司向RoC提出申请且无需法庭的情况下将自己转换为私人公司。批准。

中华民国援引说,在塔塔儿子公司转变为私人公司之时,赋予中华民国权力的上述规定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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