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T將打擊I-T犯罪的期限延長至1月31日

新德里:周五,一項發布的命令說,CBDT將納稅人使用「一次性」貸款申請複合所得稅罪的最後期限延長至1月31日。

較早的截止日期是2019年12月31日。

用I-T的話來說,複利是指納稅人不會在法庭上起訴犯罪者或逃稅者以代替應繳的稅款和附加費。

延長最後期限的決定是「考慮到從實地機構收到的參考資料,包括ICAI(印度特許會計師協會)各章的要求,其中已提請CBDT通知納稅人無法利用。由於真正的困難,一次性放寬窗口的好處。」中央直接稅局(CBDT)發布的命令說。

該訂單已由PTI訪問。

因此,該命令指出,延長日期是為了給此類納稅人以最終機會,並減少法院對現有起訴案件的待決性。

按照計劃的程序,應於一月或之前向相應的主管當局提出申請,主管當局可以是稅務局的首席首席專員或首席專員,首席局長或總幹事。 2020年3月31日。

CBDT在去年9月啟動該計劃時曾表示,正在採取這項「一次性措施」,以減輕納稅人在應得的案件中的意料之外的困難,並減少法院對現有起訴案件的待審。

它說:「案件已經提請CBDT通知,納稅人由於複合申請已提交超過12個月而無法申請複合該罪行。」

但是,對於通常或通常無法加重的犯罪,表明嚴重偷稅漏稅,金融犯罪,恐怖融資,洗錢,擁有非法外國資產,貝南米財產或被定罪的犯罪,則不能放寬。過去的法院。

CBDT通函補充說,在以下情況下,可以提出複合所得稅罪的申請:

訴訟程序在任何法院待審已超過12個月,或者申請人先前撤回的任何針對犯罪的複利申請僅是由於該申請已提交12個月以上或對任何犯罪的複利申請被拒絕的原因而被撤回以前僅出於技術原因。

制定稅收部門政策的CBDT早些時候曾表示,加重犯罪行為「不是權利問題」,該部門只能在某些情況下擴大這種救濟。

它說,這樣做的前提是要考慮到「根據每個案件的事實和情況,人員的行為,犯罪的性質和嚴重程度」。

該故事是從一家電訊公司的提要中發布的,未經修改。僅標題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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