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以可交易債務的形式發行。債券發行人是借款人,而債券持有人或買方是貸方。在債券到期時,債券發行人償還債券持有人的主要價值。
有很多類型的債券發行人:
- 企業
- 政府
- 超國家實體
- 地區和市政當局
- 項目和SPV
債券發行人:公司
最常見的債券類型由公司發行。當公司需要資金來資助項目或營運資金時,它們會發行債券。例如,標準普爾評級委員會提供的固定債券可以在整個債券評級範圍內。
公司甚至可能發行不同類別的債券,具有不同的債券特徵。因此,具有特定信用評級的公司可能具有不一定與該信用評級一致的債券發行。例如,即使公司本身被評為AAA級公司,Hershey也可能發行AA評級的債券。
公司債券的息票支付可以通過常規業務或其他間接來源支付,例如信貸額度,循環債務或甚至更多債券。
債券發行人:政府
第二種最常見的債券類型由政府發行。美國國債是這類債券發行人的一個很好的例子。政府債券評級通常非常高,但這可能取決於發行債券的特定政府。發展中國家政府發行的債券自然風險較高,評級低於發達國家發行的債券。
美國國債是一種評級很高的債券,因此這些債券的收益率通常在進行財務計算時被視為無風險利率,例如計算CAPM下的權益成本。
政府債券的優惠券支付通常由政府收入支付,例如稅收。
債券發行人:超國家實體
超國家實體是指不以特定國家為基礎的全球實體。更具體地說,超國家實體的成員存在於多個國家。發行債券的超國家實體的例子是世界銀行或歐洲投資銀行。與政府債券一樣,這些債券通常評級很高。
超國家實體可以發行債券為其運營提供資金,並通過營業收入支付息票支付。
債券發行人:地區和市政當局
較小的市政當局可以向政府發行與此類似的債券。這些債券的評級通常與過度包容的政府相似。雖然債券本身不是由政府發行的,但它們通常得到該政府的充分信任支持。
債券發行人:特殊項目和特殊目的公司
公司或政府可以為特殊項目或特殊目的工具發行債券。這些債券與特定項目相關聯,例如基礎設施構建。然後將債券收益用於資助該項目,並通過項目的收入支付息票付款和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