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區塊鏈存證第一案,區塊鏈法律效力予以確認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正式施行。

最高法:通過區塊鏈收集的證據應當確認

人民創投注意到,該規定第十一條明確,通過區塊鏈證據收集、固定的電子數據,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

最高法:通過區塊鏈收集的證據應當確認

2017年8月18日,全國首家互聯網法院——杭州互聯網法院正式成立。今年6月28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對一起著作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該案當事人對侵權網頁進行了取證,並通過區塊鏈儲存電子數據的方式證明電子數據的完整性及未被篡改性。法院在審理中,首次對採用區塊鏈技術存證的電子數據的法律效力予以確認。該案被稱為我國區塊鏈存證第一案。

最高法:通過區塊鏈收集的證據應當確認

據悉,今年9月,我國將在北京市、廣東省廣州市增設兩家互聯網法院,並於本月掛牌收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北京、廣州、杭州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所在市的轄區內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審案件:

(一)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簽訂或者履行網路購物合同而產生的糾紛;

(二)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網路服務合同糾紛;

(三)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

(四)在互聯網上首次發表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權屬糾紛;

(五)在互聯網上侵害在線發表或者傳播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而產生的糾紛;

(六)互聯網域名權屬、侵權及合同糾紛;

(七)在互聯網上侵害他人人身權、財產權等民事權益而產生的糾紛;

(八)通過電子商務平台購買的產品,因存在產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而產生的產品責任糾紛;

(九)檢察機關提起的互聯網公益訴訟案件;

(十)因行政機關作出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互聯網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等行政行為而產生的行政糾紛;

(十一)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互聯網民事、行政案件。

上述案件中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如通過區塊鏈收集、固定,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將得到互聯網法院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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