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生育基金制度為何不討好

最近一段時期,二胎問題、生育問題引起了各方的關注,而在人口出生率下降預期愈發明顯的背景下,如設立生育基金制度等問題,卻引發了各方的爭議。但是,從大眾的角度思考,設立生育基金制度以應對未來可能存在的人口出生率下降的問題,似乎得不到多數人的認可。

實際上對於設立生育基金制度的問題,源自於近期一篇《提高生育率:新時代中國人口發展的新任務》的文章。但是,對於設立生育基金制度,文章表示40歲以下的公民不論男女,每年必須要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基金。其中,生育二胎及以上的,可以申請取出並領取生育補貼。但,對於未有生育二胎的,賬戶資金就需要等待退休時才能夠取出。與此同時,有一個引起爭議的內容,則是個人累計繳納而尚未取出的生育基金,可用於對其他家庭的生育補貼支付,不足部分再由財政補貼。

對於這一建議內容,雖然看似有利於提升生育率,並達到鼓勵二胎的目的,但實際上卻很難兼顧公平,甚至有變相罰款的行為。

實際上,對於當代不少年輕人來說,他們更多還是處於不願意生育的狀態。在實際情況下,對於生育一胎的人本身不是特別多,更何況是生育二胎。更有甚者,可能還是屬於丁克家庭,本身並沒有生育孩子的需求。此外,仍有不少的不婚族、未婚族,而隨著社會的持續發展,不婚未婚以及丁克家庭的數量卻有持續攀升的趨勢,這對於未來國家的生育率以及新生人口帶來了不少的負面影響。

對於生育率的下降預期,一方面來自於觀念上的束縛,如之前計劃生育政策沿用多年,而不少家庭對計劃生育也有著根深蒂固的認識,而以往超生需要罰款的意識仍然存在,約束了不少家庭以及年輕夫妻的二胎生育意願;另一方面則來自於家庭生活成本的水漲船高,而從結婚成本攀升到生孩養孩成本的大幅提升,也逐漸加劇了人們的生育恐懼症。至於近年來高燒不退的房地產價格,剛需族購房落戶成本不斷攀升,同樣抑制了年輕人的結婚與生育需求,同時在房價不斷攀升的影響下,卻進一步推高了周邊的生活成本,生育孩子所牽涉到的成本開支已經較以往增加不少。

或許,對於現階段而言,不僅讓結婚成為了一種奢侈品,而且連生育孩子也成為了一種奢侈品。對於不少家庭而言,出於傳統觀念繼承香火外,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新家庭也很少受到各種傳統觀念的束縛,而丁克家庭的增多也逐漸成為了一種社會現象。

鼓勵二胎,利於提升生育率,為國家未來數十年的發展打好根基。但是,若用變相罰款的方式刺激二胎、刺激生育,不僅不可以起到提升生育率的效果,反而還會產生反向效果,進一步加劇了年輕人不婚不生育的現象。

從設立生育基金制度的角度思考,初衷為了提升生育率,降低人口出生率大幅下降的風險,但從其提及的具體建議來看,實際上也並不可行,對多數人的利益還是有損的。

其中,對於當代年輕人而言,當前的工資收入本來就不足以應付龐大的家庭開支,如果需要供房供車,則夫妻倆的工資收入恐怕還不是特別夠用,甚至需要六個錢包幫忙支持。然而,在此基礎上,卻讓40歲以下的男女公民,每年再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基金,這無疑進一步增加他們的實際負擔,而對於未有生二胎計劃的年輕人,實際上也相當於變相罰款。

此外,如果未有生育二胎,則其賬戶資金需要等待退休時再行取出,這恐怕不大合理。實際上,按照近年來國內的真實通脹率水平來看,錢的實際使用價值在不斷下降,而如今二三十歲開始繳納生育基金,而過了二三十年後,當這一批年輕人正式退休之際,這筆繳款資金的實際使用價值已經大不如前,甚至還不到繳費時實際使用價值的四分之一水平。由此可見,從資產保值增值的角度出發,這一舉措對於未生育二胎的群體來說,實際上還是有損的。

對於公民而言,生育本身還是一種主動選擇的結果,而生育二胎更應該尊重各方的真實意願。然而,如果強制繳納生育基金,或打著鼓勵二胎的旗號卻對未生育二胎的人進行變相罰款,那麼這也是一種不妥的做法。

由此可見,對於設立生育基金制度,本身還是欠缺了周全的考慮,甚至損害了不少人的切身利益,自然也就得不到多數人的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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