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雙百行動」工作方案企業名單61家上市公司

新京報快訊(記者顧志娟)8月17日,國資委召開國企改革「雙百行動」動員部署視頻會議。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務院國資委、各地方國資委,以及納入國企改革「雙百行動」的中央企業集團公司相關人員參會。

《國企改革「雙百行動」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已於8月3日經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同意並下發。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決定選取百餘戶中央企業子企業和百餘戶地方國有骨幹企業(以下簡稱「雙百企業」),在2018-2020年期間實施國企改革「雙百行動」(以下簡稱「雙百行動」)。

目前,「雙百企業」名單已確定,共404家,包括224家中央企業及其子公司,以及180家地方國資企業。

45.3%「雙百企業」為國有獨資 要積極穩妥推進股權多元化和混改

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肖亞慶指出,目前確定的404家 「雙百企業」中,股權多元化企業佔比13.86%,混合所有制企業佔比40.84%(含61戶上市公司,佔比15.1%),還有約45.3%的國有獨資企業。

自8月9日開始,已經有上市公司陸續開始公告入選「雙百企業」。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經公告入選「雙百企業」的上市公司(包括上司公司控股股東及子公司)有38家,包括央企下屬子公司和地方國企。8月17日一天就有17家,包括中國長城、北部港灣、海南橡膠、航天電子、中國鐵建、中國中鐵等。

「雙百企業」在推進股權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要以是否「有利於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有利於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於放大國有資本功能」作為檢驗改革成效的重要標尺;要分層分類積極穩妥推進混改,堅持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因企施策,重點支持鼓勵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雙百企業通過改制上市等方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合理審慎選好投資者,科學規範引入投資者,充分落實和平等保護各類出資人的產權權益。

國務院國資委肖亞慶指出,「雙百企業」基本都是處於生產經營和改革發展一線的基層企業,改革的自主性、靈活性都比較強,要全面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要合理增加經理層中市場化選聘職業經理人比例;要全面推行公開招聘制度;要加快建立起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

國務院國資委肖亞慶指出,「雙百企業」在健全法人治理結構過程中,關鍵是要規範各類治理主體權責,逐級實現充分、規範、有序的授權放權和行權。各地國資委和各中央企業集團公司,要認真研究對所屬雙百企業的授權放權事項,原則上要將董事會對企業中長期發展的決策權、經理層成員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權、職工工資分配權、重大財務事項管理權等全部落實到位,並對落實經理層成員選聘權進行差異化探索。各「雙百企業」要加快健全以公司章程為核心的企業制度體系,充分發揮公司章程在企業治理中的基礎作用。

員工持股不要「一窩蜂」 擴大試點將優先從「雙百企業」中選擇

在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方面,一方面,雙百企業要在本企業內部嚴格按照績效考核結果落實收入能升能降的機制,合理拉開工資分配差距;另一方面,各地國資委和各央企要給予「雙百企業」足夠的支持,對商業一類「雙百企業」,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實行更加靈活的工資總額管理方式,賦予更加充分的工資分配自主權;對於需求合理的「雙百企業」,特別是因研發創新投入、特殊高端人才引進和激勵所需的工資總額等問題,可以給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

此外,對於所有「雙百企業」,原則上都可以結合本企業戰略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策略,借鑒國外經驗,選擇一種或多種中長期激勵工具,針對高管人員、科研人員、技術骨幹等不同群體,建立起中長期激勵機制。

肖亞慶提及,在前期調研座談過程中,不少「雙百企業」負責人提出要搞「員工持股」。實際上員工持股只是當前國有企業規範實施中長期激勵的路徑和工具之一,目前仍在試點過程中,試點政策要求比較嚴格、試點範圍較小。肖亞慶表示,希望各地國資委、各央企指導「雙百企業」全面系統學習現行中長期激勵政策,綜合運用好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等不同的激勵路徑及工具,而不是「一窩蜂」都去搞「員工持股」。

「當然,有關部門也正在結合前期試點情況,研究完善相關政策,下一步擴大員工持股試點範圍時將優先從『雙百企業』中選擇。」肖亞慶表示。

作者:顧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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