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對賣空有哪些限制?

自從1929年股市崩盤和隨後的大蕭條以來,賣空一直是許多市場低迷時期的替罪羊。在賣空交易中,投資者在市場上出售股票,這些股票在結算時借入並交付。目的是通過購買股票以較低的價格償還借入的股票來獲利。大蕭條過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限制了賣空交易,以限制過度的下行壓力。

儘管人們將賣空歸咎於市場崩潰,並且有人將賣空視為不利於增長的押注,但一些經濟學家和金融從業者現在認識到賣空是運作良好,高效的市場的關鍵組成部分,為市場提供了流動性。購買者和促進價格發現的更大程度。

儘管如此,交易所和監管機構還是對不時限制或禁止賣空的地方進行了某些限制。在這裡,我們看一下其中的一些措施。

重要要點

賣空包括以較低的價格賣回借入的股票,實質上是從看跌押注中獲利。
市場崩盤被歸咎於賣空,並且過去在全球範圍內被暫時禁止賣空。
在美國,提價規則是一項長期法規,將賣空限制在報價的下一個價格要高於前一個價格的條件下。
然而,深入的實證研究表明,賣空實際上為市場提供了效率和信息,因此,提價規則已被寬鬆的措施所取代。

禁止短褲的簡要歷史

縱觀歷史,監管機構和立法者暫時或永久禁止賣空,以恢復投資者的信心或穩定市場下跌,因為人們相信賣空會引發或加劇危機。例如,在1600年代初,新成立的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暫時禁止賣空,此前一家著名的賣空者被指控操縱荷蘭東印度公司股票的價格。同樣,由於 1720年南海泡沫的影響,倫敦證券交易所禁止做空 。

最近,在2008年 金融危機最嚴重的時候,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瑞士,愛爾蘭,加拿大等國出現了暫時的賣空禁令。

多年來,許多政府已採取行動限制或監管賣空活動,因為它與許多股市下跌和其他金融危機有關。但是,通常禁止賣出完全禁止,因為賣空是日常市場交易的重要組成部分。

上升規則

對於其1937年頒布後多年,在提價交易規則盛行。該規則是在大蕭條之後制定的,並且允許賣空僅在該股票最近一次的拋售之後有所增加。例如,如果最後一次交易的價格為17.86美元,那麼如果下一個買入價至少為17.87美元,則可以執行賣空交易。從本質上講,該規則不允許賣空者施加過大的銷售壓力,並且至少在理論上有助於保持市場平衡。

這些年來已經進行了幾項研究,結果表明,熊市的上升規則並沒有帶來額外的緩解。2007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取消了提價規則,使賣空者獲得了自由控制權,他們很快在2008年的下一次股市崩盤中佔了上風。此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再次修訂了該規則,當價格下跌時,對某些股票實行了提價規則。較前一天收盤價高出10%以上。

2010年 替代提價規則 (稱為規則201)允許投資者在賣空之前退出多頭頭寸。當股價在一天之內下跌至少10%時,將觸發該規則。屆時,如果價格高於當前最佳出價,則允許賣空。其目的是在極端壓力和動蕩時期保持投資者的信心並促進市場穩定。

法規SHO和裸短褲

賣空的基本規則涉及要出售的股票的可用性。經紀交易商必須易於訪問,以便在結算時交付;否則,將是交貨失敗或空頭賣空。儘管在股票交易中這被認為是一種背叛,但仍有一些方法可以通過出售期權合約或期貨來實現相同的頭寸。

SHO條例是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 一項立法,於2005年實施,旨在更新有關賣空行為的規則。SHO條例建立了「定位」和「平倉」標準,其主要目的是防止交易商有機會進行裸露的賣空和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定位」標準要求 經紀人 有合理的信念, 可以在發生賣空之前的特定日期借入賣空股票並將其交付給賣空 者。「清算」標準表示對清算機構具有許多擴展交付失敗的證券施加的交付要求增加的數量。

發現賣空可以通過提供價格發現所需的流動性和信息來實際上提高市場效率。研究證實了這一理論,表明禁止規則或類似提價規則並沒有促進穩定。的確,在當今世界大部分地區,賣空仍是合法的,一旦危機減輕,由於市場動蕩而對暫時性的賣空禁令或限制就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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