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为贷款人收回DHFL付款铺平道路

孟买
孟买高等法院周三修改了其先前的命令,以允许Dewan Housing Finance Corp. Ltd(DHFL)支付根据证券化协议购买抵押贷款人贷款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贷款人已从压力重重的抵押贷款人那里购买了价值37,633千万卢比的证券化投资组合,但由于10月10日的法院命令而无法获得还款。如果这没有被推翻,放贷者本来会盯着在其现有不良资产池(NPA)之上积累的大量不良贷款。

可以肯定的是,DHFL正在向借款人收取款项,但无法向贷方付款。贷款证券化后,发起人(在这种情况下为DHFL)仅充当贷款池买方的催收代理。

A.K.大法官梅农周三在两次开庭中听取了此案,他说,这也适用于DHFL自10月10日以来收取的款项,但未能转给贷方以遵守法院的命令。

高等法院根据信实日本人寿资产管理公司(RNAM)提出的动议,于10月10日将DHFL之前的付款延期延至其债权人,除非对所有人均等分(同等)付款有担保债权人。该订单还用作Axis资产管理有限公司,Kotak Mahindra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Edelweiss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针对DHFL案件通过的类似订单的基础。

在较早的命令中,法院表示,似乎已将相同的证券用作不可转换债券(NCD)的担保,用于证券化。但是,贷款人的律师周三向法院保证,根据债权人受托人协议抵押的资产与抵押给贷款人的资产是分开的。

DHFL的律师告诉法院,根据受托人协议,它将确保维持其对NCD欠款的至少1.1倍的担保。根据DHFL律师提供的信息,该覆盖率是2019年6月30日的1.2倍,是9月30日的1-1.11倍。

“鉴于此,该命令被修改为第一被告(DHFL)应根据证券化协议和其他应收款受让人付款,”梅农法官说。

至少有8家银行针对DHFL全面禁止无担保债权人提出上诉。这些国家包括印度国家银行,巴罗达银行,印度联合银行,卡纳拉银行,印度银行,IDFC第一银行,渣打银行和HDFC银行等。此外,Aditya Birla Finance Ltd和Aditya Birla Housing Finance Ltd也已提出干预申请,以寻求较早顺序的变更。

银行购买贷款池有助于向非银行贷方注入流动性。银行经常从影子贷款人那里购买贷款,包括证券化零售贷款,以弥补优先部门贷款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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