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部门承认在收取ITR逾期申请费方面存在错误

新德里 :
所得税部门承认,在处理易于审计帐目的公司合伙人的所得税申报表(ITR)时,存在一个无意的错误。税务员已保证将自行纠正错误并免除滞纳金。

“在少数情况下,由于伙伴ITR的提交与公司ITR的提交有关联,因此在伙伴的ITR中无意中收取了第234F条规定的费用。 234F。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所得税部门在推文中说。

几位特许会计师在社交媒体上对该问题进行了标记后,进行了澄清。

普华永道印度公司个人税务合伙人兼主管Kuldip Kumar说,该错误似乎是一个技术问题。

Nangia Andersen Consulting Pvt Ltd董事税务专家Neha Malhotra表示,这是首创​​的这种suo-moto整改,而ITR的处理应提高对合伙企业合伙人的退款。

“引入第234F条是为了确保及时提交收益申报表。但是,ITR公用事业机构也无意中向合伙公司的合伙人收取费用,合伙人的ITR提交截止日期与合伙公司的截止日期有关。现在要纠正“由于疏忽大意而导致的错误,所得税当局已决定取消234F罚款。” Malhotra告诉Livemint。

根据第234F条收取的滞纳金应在计算应付或退款时(视情况而定)由于处理退货而予以逆转。

在2018-19财政年度(评估年度2019-20)中,应审计其公司账目的所有工作伙伴应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提交其ITR,此后延期至10月31日。在查mu,克什米尔和拉达克,最后日期已进一步延长至11月30日。

对于其他个人ITR申报者,最后日期为7月31日,但延长至8月31日。

如果ITR是在各自的到期日之后提交的,则所有人(包括个人,HUF,公司,合伙企业等)都有责任根据第234F条支付滞纳金。对于那些在到期日之后但在12月31日之内提交ITR的人,将收取₹5,000的罚款,从1月起罚款增加为₹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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