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长表示,任何援引紧急权力以采取假面具禁令的举措都需要考虑对社会的影响

司法部长说,在要求紧急权力禁止在香港官员使用口罩之前,首先需要考虑这种举动的有效性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首席执行长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ng-ngor)表示她接近使用《紧急状态条例》的第二天,律政司司长郑玉华周三发表评论。

该法律将赋予政府全面的权力,以解决困扰该市超过三个月的内乱。

他说,中国政府没有研究有关实施禁令的任何建议,但政府已经研究了一项反掩盖法的法律实用性,因此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是否实施。

律政司司长郑丽珊表示,政府部门必须支持采取任何紧急权力行动。照片:黄宗盛

她说:“我们只能根据相关要求使用《紧急状态条例》。” “此外,我们需要考虑对社会的总体影响或后果,或者它是否会产生任何影响。”

虽然有人建议通过立法会介绍法律,但郑说,这将取决于政府机构是否考虑采用这种方法。

她说,如果议员们就此事提出私人法案,政府将看看它是否符合立法格式。

她说:“但最终,这将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和首席执行官的批准。”

六月份对现在撤回的引渡法案进行的和平抗议已经升级为与警察的暴力冲突,蒙面抗议者向警官投掷汽油弹,后者的反应是发射催泪瓦斯,橡皮子弹和豆袋弹。

紧急权力“将以有计划的方式使用”以平息动荡

直言不讳的亲北京议员何君耀(Junius Ho Kwan-iuiu)早些时候表示,现在是政府启动紧急立法,限制戴口罩以及禁止任何主张独立的口号的时候了。

香港最大的亲建党,民建联香港发展委员会和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柱也支持制定反掩盖法。

但是在星期二,林说她正在阻止行使这些权力来镇压超过三个月的反政府抗议活动,以避免对这座城市的声誉造成进一步的损害。

她的评论是在一个月前她表示准备对抗议者采取强硬态度之后发表的,并说她的政府将考虑该市的所有法律,包括紧急权力。

这项法律最后一次使用于1967年的左派暴动中,授予行政长官“视其为“紧急情况或公共危险”之际,“制定任何他(或她)认为符合公共利益的规定”。 。

塔姆指出,林已经决定不使用紧急权力来禁止使用口罩,他说,下个月会员重新开会时,应该通过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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