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VIE架构,如何搭建拆除VIE架构

我们刚刚介绍过CDR,中国存托凭证,了解了CDR,即在港股上市的大陆公司可以回归A股发行存托凭证。为更全面了解上市公司股权架构和股票发行机制,本文将介绍什么是VIE架构,以及VIE架构的搭建和拆除方法。

什么是VIE架构

VIE(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是一个非常专业与技术的词汇,在国内被称为“协议控制”,是指境外注册的上市实体与境内的业务运营实体相分离,境外的上市实体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的业务实体,业务实体就是上市实体的VIEs(可变利益实体)。这个词无疑是可以载入中国,乃至全球资本市场历史史册的一个词汇,新浪、腾讯、百度,京东、阿里巴巴等众多巨头公司采用VIE架构成为海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到底什么是VIE?

简单说来,VIE架构是这样的一个公司架构:境内公司的股东在境外(通常是在开曼)按其在境内公司相同或相近的股权比例成立一家境外控股公司,该境外控股公司会直接或通过其香港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成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WFOE),该外商独资企业通过与内资公司及内资公司股东签署一套控制协议(即VIE协议)来实际控制内资公司并获得内资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VIE架构搭建完成后,内资公司所代表的境内权益注入到境外控股公司,财务上其报表也能被境外公司合并,由此,境外控股公司变得有价值,所有股东的股权权益也在境外控股公司层面体现。

一家企业为什么会选择使用VIE架构

  1. VIE架构的公司便于接受境外基金的投资;
  2. VIE架构中直接接受投资的境外控股公司一般受英美法系下的公司法律调整,较境内相关法律更为灵活,在公司治理方面及股东权利方面可以做出更多满足公司及股东需求的设计。
  3. 可以一定程度上规避国内法律与监管政策对外资某些行业准入的一些限制,之前需要ICP及SP牌照的互联网公司采用VIE架构就主要是出于该方面的考虑;
  4. 方便企业赴美国、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一是该架构就是一个可以直接赴境外上市的公司架构,上市前一般不再需要进行重组,二是该等架构赴境外上市不需要获得证监会等境内机构的批准;

同时VIE机构并不是完美的,它将带来一些不便之处

  1. 不能直接在中国境内资本市场上市,VIE架构的公司若要回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则需要在上市前将VIE架构拆掉,完成一个“红筹回归”的重组过程;
  2. VIE架构下,公司或公司的股东可能会面临潜在的被税务主管机关做“税务调整”的风险;
  3. VIE结构项下境外控股公司和境内WFOE是通过协议安排控制境内运营公司,在控制力上相对于直接的全资持股的控制具有更多的不稳定性因素;
  4. 基于VIE架构搭建过程中规避外资并购实践审批难度的考虑,VIE架构的适用从最初的外资限制性行业也扩展到了部分非限制性行业的公司。对此,香港联交所已经明确指示非限制性行业公司不得采取VIE结构谋求在香港上市,即境外控股公司必须全资股权持有境内的运营公司。

怎么搭建VIE结构

一、公司的创始人或是与之相关的管理团队设置一个离岸公司。一般而言,每个股东需要单独设立BVI公司(之所选择 BVI 公司,是因其具有注册简单、高度保密优势),比如在维京群岛(BVI)或是开曼群岛。

二、该公司与VC、PE及其他的股东,再共同成立一个公司(通常是注册开曼公司),作为上市的主体。

三、上市公司的主体再在香港设立一个壳公司,并持有该香港公司100%的股权。

四、香港公司再设立一个或多个境内全资子公司(WFOE)

五、该WFOE与国内运营业务的实体签订一系列协议,具体包括:《股权质押协议》、《业务经营协议》、《股权处置协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借款协议》、《配偶声明》。通过这些协议,注册在开曼或者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母公司最终控制中国的内资公司及其股东,使其可以按照外资母公司的意志经营内资企业、分配、转移利润,最终在完税后将经营利润转移至境外母公司。

怎么拆除VIE架构

为什么要拆除

由于拆除VIE就是搭建VIE的方向过程,所以拆解VIE的一大原因就是规避这一结构具有的风险。

政策风险,可变利益实体模式本质上属于一种法律和政策的规避手段,因此这种擦边球式的规避手段是否合法,完全取决于中国政府的立场和态度。政策风险的存在使得VIE模式难以有效地获得长远发展。近年来多家公司拆除VIE结构的直接原因,就在于我国对外资的逐渐放开的政策。

法律风险,在VIE基本型的架构中就涉及到了境外公司、境外上市法律关系也较为错综复杂。公司、空壳公司、空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境内实体等多个法律实体,各主体的法律风险交错复杂。整个VIE模式其实是在避开法律的禁区,游走在“非法令禁止则合法”的灰色地带,因此一旦发生违约,用法律手段很难解决。

控制权模糊带来的违约风险,现代公司制度下,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这就形成了“委托代理”机制,并且这种“委托代理”机制是多层级的。VIE 模式,就是一个多层级的“委托代理”关系。一方面,美国本土投资者和内地企业在海外的离岸公司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另一方面,海外离岸公司和内地企业经营实体又构成了一层“委托代理”关系。、、VIE架构通过一系列空壳公司模糊上市公司股份的所有权,并将控制权与所有权置换,将持牌公司与上市公司表面上剥离开来, 这种多层级的委托代理,让企业的产权和控制权出现了不明晰,增加了投资者与管理层的沟通难度。

外汇风险,可变利益实体模式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需要将境内实体产生的利润转移到境外,我国外汇管制比较严格,因此可变利益实体模式在利润转移过程中会受到外汇管制和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此外,VIE模式下异常跨境资金流动、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的负面影响等因素也将造成外汇管理困难。

做空机构的威胁,在境外,对上市公司的诉讼背后往往链捆绑着做空机构、律所、股民的多方利益。由于采用VIE结构的企业的合法性备受质疑,往往会会引起做空机构的注意。一旦做空机构不看好某个企业就极可能做空该企业,通过尽职调查、研究报告为市场提供做空信息等手段打压股价股指,为相关利益方获得盈利。而这对采用VIE模式的企业极为不利。

如何拆除

一般拆除VIE项目大致有以下步骤,但根据具体项目不同会有调整:

  1. 找到接盘资金,接盘投资人增资内资公司;
  2. 接盘资金汇出至境外开曼公司:一般可以通过境外直接投资或收购WFOE的方式将接盘资金汇出至境外开曼公司;
  3. 境外开曼公司回购境外投资人全部股份;
  4. 终止VIE协议;
  5. 境外主体(BVI公司、开曼公司、香港公司等)清算注销;
  6. 创始人37号文注销登记。

VIE结构公司回国内上新三板,这件事情的起步是拆VIE,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拆除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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