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約提亞的裁決:穆斯林私法委員會尋求對最高法院判決的審查,反對採取另類的5英畝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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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印度穆斯林個人法律委員會(AIMPLB)周日決定,將提交一份請願書,要求對最高法院在阿約提亞(Ayodhya)案中的判決進行複審,並表示反對接受為清真寺提供的5英畝替代土地。

AIMPLB秘書扎法里亞布·吉拉尼(Zafaryab Jilani)在董事會開會後對記者說:「清真寺的土地屬於真主,屬於伊斯蘭教法,不能給任何人。」

他補充說:「委員會還明確表示反對在阿約提亞佔領五英畝的土地來代替清真寺。委員會認為,清真寺別無選擇。」

當天早些時候,Jamiat Ulama-i-Hind還決定提交複審請願書,對最高法院的阿約提亞(Ayodhya)判決提出異議。

賈米亞特(Jamiat)首席毛拉納(Maulana Arshad Madani)說,他們是在涉及律師和專家的廣泛討論之後做出決定的。

專家小組指出,該判決是針對穆斯林政黨的,並非最終判決,因為根據印度憲法,可以複審該判決。

最高法院在11月9日對Babri Masjid-Ram Janmabhoomi所有權案件的判決中說,應將全部2.77英畝有爭議的土地移交給三位訴訟者之一的神拉姆·拉拉。

五名法官組成的憲法長凳還指示該中心向阿約提亞的遜尼派瓦克夫委員會分配一個五英畝的土地,以建造一座清真寺。吉拉尼說:「 1949年12月23日晚,在拉卜力·馬吉德(Babri Majid)裡面安裝拉姆勛爵雕像是違憲的。因此,最高法院如何將它們視為'araadhya'(有資格崇拜)。他們(偶像)即使按照印度教宗教,也不能被視為「 araadhya」(有資格崇拜)。」董事會的高級成員說,AIMPLB會議是在Mumtaz學院舉行的,而不是Nadwatul Ulema的預定地點。

他說,在星期六晚上,有消息說,勒克瑙地區行政部門未准許在納德瓦圖爾·烏萊瑪舉行會議,因為根據CrPC第144條發出了禁止令。因此,會議在穆姆塔茲學院舉行。

但是,高級董事會成員無法澄清是否已徵得區政府的許可,以在Mumtaz學院舉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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