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odhya裁定:全印度穆斯林個人法律委員會對SC命令不滿意

新德里 :
印度所有穆斯林個人法律委員會周六表示,它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但對判決不滿意,可以考慮複審請求。

秘書Zafaryab Jilani說:「我們尊重判決,但我們不滿意,我們將決定進一步的行動方針。」他補充說,阿約提亞的判決有「很多矛盾」,董事會可能會考慮複審請願書。

「他們(SC)同意建造清真寺。清真寺的土地,甚至是內部庭院,都已移交給另一側。您所依賴的文件是一側,而您不依賴它的是另一邊,」吉拉尼說。

吉拉尼說:「清真寺是不能買賣的。」最高法院判給其他土地建造清真寺。這是不公正的,因為人們接受了清真寺並祈禱。然後把全部財產交給印度教徒是不對的。」

吉拉尼呼籲人民保持冷靜,並說:「任何地方都不應有任何示威遊行。」

最高法院由五名法官組成的法庭於星期六下令在阿約提亞(Ayodhya)有爭議的地點建立一座寺廟的信託基金,在那裡,一架16世紀的Babri Masjid於1992年12月6日被印度暴民夷為平地。一致作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還下令向穆斯林分配5英畝的土地,用於在阿約提亞建造一座清真寺。

負責宗教財產的遜尼派瓦克夫委員會要求將巴布里清真寺恢復到印度教團體推翻之前的形式。最高法院針對2010年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的一項裁決向標準委員會提出了14項上訴,該判決稱有爭議的2.77英畝土地應在三名訴訟方之間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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