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個月開始的獨立董事考試,通過率達到60%

新德里 :
獨立董事的任命消除了公司董事會多年來對腐敗,裙帶關係和旁觀者的懈怠和頻繁的指控,從下個月開始,將對大選獨立董事進行大修,公司事務部決定對此類高級別任命進行審查。

此項修改與下個月生效的經修訂的《公司法》保持一致。根據更改後的參數,政府還將維護一個合格的專業人員資料庫,供希望擴展董事會或根據當前法規進行新任命的公司使用。

MCA下的印度公司事務研究所(IICA)將於12月舉行考試,並且為了使該過程更加嚴格,必須將合格分數定為60%。

這將是這種做法開始的第一年。該研究所將不僅測試領域知識,還將進行在線熟練度自我評估測試,涵蓋公司法,證券法,基本會計以及與個人擔任獨立董事職能相關的其他領域。

由於人們注意到,在許多情況下具有標準財務背景的政治任命也被一些公司的獨立董事改過自新,因此該規定變得更加嚴格。官員說,這種方法可能有助於帶來專業性,機敏性和更多的責任感,而拋開通常的被動角色。

10月22日,工信部發布了關於獨立董事任命和任職資格的通知。修訂後的規則《公司(董事的任命和資格)第五次修訂規則》,2019年,-《公司(獨立董事資料庫的建立和維護)規則》,2019年,以及-《 2019年公司(賬戶)修訂規則》,將自2019年12月1日。在基礎設施租賃和金融服務以及許多信用評級機構發生危機後,獨立董事的角色受到了猛烈抨擊,這些信用評級機構根據自己的意願自由地授予和降級了公司,並予以放棄。他們不計後果的評級造成了許多IL&FS危機。

幾個智囊團已經警告說,獨立董事不能承擔被動角色,而只能對控股股東或其任命者的想法作出反應。為了股東的利益,他們必須願意破壞現狀,而不是扮演無風險的沉默寡言的旁觀者,而這種旁聽者只限於參加董事會會議。

在今年5月的IL&FS危機高峰期,由於多元化經營集團的財務問題持續惡化,獨立董事受到公司事務部掃描程序的指責而未能履行職責。該部正在研究進一步加強獨立董事框架的方法,這些獨立董事在確保公司良好的公司治理實踐中具有重要作用。

《 2014年公司修訂(董事任命和任職資格)規則》規定,每個被任命為公司獨立董事的個人,應自該規則生效之日起三(三)個月內要在2019年12月1日之後被任命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則應在任命之前向印度公司事務研究所(IICA)申請在資料庫中包含其姓名(期限為1(一))年或5(五)年或終身(視情況而定)。

它還說,每個名字被列入資料庫的人都應在上述1年,5年或終生期限(視情況而定)期限屆滿後的30天內提出續期申請。在資料庫中包含姓名的每個人,應在其姓名包含在資料庫中之日起的一年內,通過研究所進行的在線能力自我評估測試,否則,其姓名將被刪除。從研究所的資料庫。

資料庫中應包含資料庫中每個有資格並願意被任命為獨立董事的人員的某些詳細信息。研究所應僅將資料庫中提供的信息提供給任命獨立董事所需的公司。但是,在任命任何此類獨立董事之前,公司必須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名字出現在資料庫中的人可以將其個人信息限制在研究所中,並在資料庫中予以披露,並且可以在任何更改之日起30天內更改其詳細信息。獨立董事的任命須經公司股東大會批准,並提請股東大會通知,認為該任命應表明選擇被任命人擔任獨立董事的理由。

儘管對候選人參加考試的次數沒有限制,但官員們表示,責任和資格有了新的起點,並將遏制發起人將自己不合格的候選人和家庭成員放在擁有公共資金的上市公司董事會上也投資了公司。

該故事是從一家電訊公司的提要中發布的,未經修改。僅標題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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