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應稅收入?您可能仍需要提交納稅申報單

一般理解是,僅當應稅收入超過相關財政年度的基本免稅額時,才需要提交所得稅申報表(ITR)。雖然確定是否需要在印度提交納稅申報表是一個重要條件,但在某些其他情況下,即使應稅收入低於基本免稅限額,也可能會要求個人提交納稅申報表。

首先,重要的是要理解,所得稅法是指「總收入」,應超過基本免稅額度,而不是應稅收入;總收入是納稅人所賺取的所有收入的總和在相關財政年度內,不要求扣除可能與指定投資,費用,捐贈等有關的任何扣除。

相反,應納稅所得額是考慮了上述減免後的凈收益。因此,即使您的應稅總收入(即在考慮了扣除額之後)低於基本免稅額度,但您的總收入卻超過了基本免稅額度,也需要提交納稅申報表。

此外,稅法規定了某些條件,即即使總收入低於基本免稅額度,在一個財政年度內有資格在印度獲得「居民和普通居民」資格的個人也必須提交納稅申報表。如果在財政年度中的任何時候,他們提交申報表:

•持有印度以外的任何資產(包括在任何實體中的金融權益);要麼

•在印度以外的任何帳戶中都有簽名權;要麼

•是位於印度境外的任何資產(包括任何實體的金融權益)的受益人(但是,如果該資產的收入包括在法定所有人的總收入中,則受益人無需在印度提交申報表) 。

此外,即使個人根據與外國的稅收協定要求減免,也必須在印度提交納稅申報表,即使要求減免後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零」。為了免除以後幾年的收入,必須提交納稅申報表。

因此,如果滿足以上任何條件,則應在印度提交納稅申報表。如果您錯過了2018-19財政年度申報表的到期日,您仍然有機會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提交延期申報表。

除上述要求外,儘管不是強制性要求,但在以下情況下,個人可以決定在印度提交納稅申報表:

•如果收入低於基本免稅限額,則要求退還從源頭扣除的稅款;

•申請貸款,獲得簽證等(其中納稅申報單是您收入的證明文件)。

2019-20年預算修正案

政府已經修訂了《所得稅法》(適用於2019年聯盟預算),為總收入低於基本免稅額度的個人納稅人提供了進一步的納稅申報條件。此條件從2019-20財年開始適用,如果個人在本財政年度內滿足以下任何條件,則需要在印度提交納稅申報表:

•在銀行公司或合作銀行開立的往來賬戶中存入總計1千萬或更多的款項;

•本人或任何其他人在國外旅行上花費20萬或以上。

•產生總計10萬克朗或以上的電費支出;要麼

•滿足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個人以外的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要求將取決於實體的類型。擁有實體或成為實體合伙人/成員的個人應注意這些要求。

•在印度註冊的公司和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合夥企業)必須在印度提交其所得稅申報表,而不管該年度的收入或損失如何。

•對於所有其他納稅人,例如印度教獨立家庭,人員協會,個人團體或法人組織,在印度提交納稅申報表的要求與上述個人要求相同。

CA Nilpa Keval Gosrani和CA Mihir Vahi為這個故事做出了貢獻。

Vikas Vasal是Grant Thornton India LLP的國家領導人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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