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提名或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如果帳戶持有人死亡,郵政部修訂了各個部門的規則,以制裁與郵政儲蓄計劃有關的死者索賠案件,其中包括公積金和老年公民儲蓄計劃。可用或生產。在2019年5月20日的命令中,郵政部指定了已故存款人的錢款,以供不同當局對其繼承人進行制裁。該命令還指定了當局在批准支付給存款人的繼承人之前應等待多長時間。
該命令說:「下面提到的當局有權在沒有出示每個人所指出的限額的情況下,在沒有存款人證明的繼承人六個月後,沒有繼承證書或遺囑認證或遺囑證明或遺囑證明書的情況下,對索賠進行制裁。該死者的遺產是在制裁期間或直至制裁之日產生的。」
1)時標部門的郵政局長-₹5,000
2)較低選擇等級/下午1級的副郵遞員-10,000盧比
3)副郵政局長/副郵政局長/更高選擇等級的郵政局長(所有未刊登憲報)/ PM二級和三級-₹25,000
4)副郵局局長/高級郵局局長/副首席郵局局長/郵局局長/郵局副局長(均在憲報B組)-₹1,00,000
5)GPO /總部的首席郵政局長,郵政局的高級主管(全部在A組公報中)-₹2,50,000
6)總部總監/地區總監/總監(GPO)-₹3,75,000
7)首席郵政局長/郵政局長-₹5,00,000
郵政部稍後在8月29日的通知中表示,修訂後的規則也將適用於PPF(公共公積金)和老年人儲蓄計劃(SCSS),因為這些人沒有註冊提名,也沒有任何法律證據可提供或提供。
為了簡化此過程並保持統一性,需要澄清的是,在5月20日的通知中為當局批准死者索賠而未出示法律證據的限額也將適用於PPF和SCSS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