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小組說,不僅僅是親戚,任何願意擔任婦女的人都可以充當代孕人

新德里 :
議會小組說,不僅要允許「近親」,還要允許任何願意擔任婦女的代孕母親,對2019年代孕(管理)條例草案採取務實的看法。

由普潘德·亞達夫(Bhupender Yadav)領導的拉吉亞·薩卜哈(Rajya Sabha)專職委員會審查了擬議的立法,他說,應該取消對代孕母親應為近親的限制,因為這可能會限制代孕母親的可得性,從而影響真正有需要的人。

小組還說,應該允許單身女性,例如寡婦,離婚者或印度裔(PIO)人,以代孕。

小組支持這樣的規定,即只允許無私代孕(當代孕生下沒有金錢補償的孩子時),而不是商業代孕。它說:「不能將崇高的母性和神聖的本能轉變為機械的有償生育服務,缺乏神聖的溫暖和感情。」

生育率專家和婦科醫生表示,這些建議是切實可行的,在制定法律時應予以採納。 「在該國,代孕的做法絕對需要行政管理和指導,以適當的指導方針進行,並消除代孕母親必須經歷的剝削。條例草案的近親條款只會增加一對無子女夫婦的痛苦,因為任何婦女不得在沒有報酬的情況下生一個九個月的嬰兒。」

「省略代孕五年等待期是一個很好的步驟。不育問題也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升級,等待五年會破壞男性和女性的生物周期。與不孕症和成為單親父母等問題的鬥爭本身就是一個挑戰,因為社會上存在許多污名化,而這樣的規定使有意為之的父母受害。」生育中心。

「可能存在某些已證實的醫學狀況,例如出生時沒有子宮,無功能的子宮,由於癌症而切除子宮,肌瘤或排除了正常妊娠的慢性病患者,並且醫學上已證實毫無疑問該委員會說:「代孕是唯一的選擇。」在這種情況下,完全沒有必要獲得已證明的不育證明。

專家組還強調,正在等待內閣批准的《輔助生殖技術(法規)條例草案》可以在《代孕(法規)條例草案》之前審議,因為ART條例草案主要涉及技術,科學和醫學方面,這些方面也適用於胚胎的保存代孕法案中包含的,配子和卵母細胞。

專家小組還說,代孕母親的保險期應該從草案中建議的16個月提高到36個月。

Rajya Sabha於2019年11月21日將該法案轉交給了專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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