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 :
最高法院星期一要求孟買印染董事長努斯利·瓦迪亞(Nusli Wadia)和塔塔兒子的名譽主席拉坦·塔塔(Ratan Tata)一起坐下來,解決一起誹謗案中的分歧。
瓦迪亞(Wadia)在被選舉為塔塔集團某些公司董事會成員後,於2016年對拉丹·塔塔(Ratan Tata)和塔塔兒子的其他董事提起刑事誹謗訴訟。
「你們倆都是成熟的人。你們倆都是行業的領導者。你們倆為什麼不解決這個問題。你們為什麼不一起坐下來解決分歧?你們都需要進行這樣的訴訟嗎?」由首席大法官SA Bobde領導的法官席。
該法官席上還由BR Gavai和Surya Kant法官組成,他們一開始傾向於處理此事,同時維持孟買高等法院不存在誹謗意圖的裁定,於1月13日押後此事,因為Wadia的律師表示,他想向客戶尋求有關此案的另一項訴訟的指示。
一開始,為瓦迪亞(Wadia)出庭的高級辯護律師A Sundaram表示,他沒有對塔塔集團(Tata Group)提出任何反對,也沒有聲稱他被撤職出任董事會對他造成了誹謗。
他說:「我不反對將我撤職的公司。我反對那些要求該決議的人,該決議最終被泄露給媒體。」他補充說,他們應該撤回這些指控。
替補席上告訴瓦迪亞,拉坦·塔塔(Ratan Tata)和其他人對他有一些不滿,並質疑這是否構成誹謗。
拉丹·塔塔(Ratan Tata)出庭的高級辯護律師阿比克謝克·馬努·辛格維(Abhishek Manu Singhvi)說,瓦迪亞已發出法定通知,要求作出回應。
他說,孟買高等法院裁定不存在誹謗的意圖,法院應對此進行記錄並處理請願書。
法官一經裁定,該命令即維持了高等法院的裁定,Sundaram表示,他的委託人已指示他想繼續就此事提起誹謗訴訟。
對此,替補席說,這並不理解他(瓦迪亞)為什麼要提起訴訟。
它要求Sundaram在1月13日之前尋求其委託人的指示,並告知法院他是否要繼續就此案提起訴訟。
瓦迪亞(Wadia)已動搖了最高法院對去年高等法院的命令提出異議,撤銷了孟買地方法院針對塔塔兒子的前董事長拉坦·塔塔(Ratan Tata),現任首席執行官N錢德拉塞卡蘭(N Chandrasekaran)和八名董事提起的刑事誹謗訴訟。
2018年12月15日,孟買的一個地方法院在Wadia提起的刑事誹謗案中向Ratan Tata和其他人發出了通知。
瓦迪亞(Wadia)在他被塔塔集團某些公司的董事會投票選出後於2016年提出誹謗訴訟,並聲稱塔塔和其他人在2016年10月24日罷免賽勒斯·米斯特里(Cyrus Mistry)為塔塔兒子的集團董事長後對他發表誹謗性聲明。
塔塔和其他人隨後向高等法院求助,要求撤銷並撤銷針對他們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