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二胎,但社會撫養費是否已經可以廢除?

這個七夕,關於婚育生子的話題,熱度很高。

8月14日,《新華日報》刊發署名文章,建議設立生育基金制度,可規定40歲以下公民不論男女,每年必須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基金。

這篇文章在網路上引發了熱烈的討論。就在生二胎從「家事」升格為「國事」的時候,別忘了還有「社會撫養費」這個尚未成為歷史的名詞。

最近,全國多地加強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新聞不斷傳來:

7月5日,河南柘城縣啟動撫養費徵收工作,該事件再次引起了人們對社會撫養費的關注;

8月6日,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發布消息稱,對社會撫養費徵收對象催繳(含2次)以上未履行到位的,擬將其納入「個人徵信黑名單」。

鼓勵多生育,但社會撫養費還在大力催收?有人建議可以免了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在鼓勵生育的大背景下,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還會持續多久?過去徵收的巨大存量資金應該如何使用?這些話題也引起了官方和學界的高度重視。

個別地區加大徵收力度

7月5日,河南柘城縣啟動撫養費徵收工作。社會撫養費由縣衛生計生委或縣衛生計生委委託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徵收,徵收人群主要面向全縣三孩以及以上家庭,徵收標準為夫妻雙方上一年度純收入的三倍。

所謂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公共社會事業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

近年來,社會撫養費一直是爭議較大的社會焦點話題之一,尤其是在國家大力鼓勵生育二孩的背景下,徵收社會撫養費再一次引發了社會的普遍關注。

2016年「全面二孩」正式啟動,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出生人口1723萬人,是2000年以來歷史第二高值。特別是二孩出生人數比2016年明顯增加,比重繼續上升。

相關數據顯示,2017年二孩出生數量繼續增加,佔比超過50%。

與此同時,為鼓勵二孩政策更好地落地,今年以來,多地已經開始出台延長產假、提供購房補貼、增加生育津貼等鼓勵生育二孩的政策。比如,今年7月,遼寧省政府印發遼寧省人口發展規劃,提出完善生育家庭稅收、教育、社會保障、住房等政策,探索對生育二孩的家庭給予更多獎勵政策。8月初,湖北咸寧出台文件,提出生二孩產假延長至6個月;符合政策二孩就讀幼兒園可減免保教費;二孩家庭購房享受補貼,並放寬公積金購房貸款和提取等眾多鼓勵政策。

雖然多地在鼓勵生育二孩,但是,社會撫養費並未因此而被取消。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梳理髮現,除了河南柘城縣外,多地均在強調多措並舉做好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

比如,今年8月6日,福建省衛計委網站發布的消息稱,福州市倉山區東升街道衛計辦加大了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和對違法生育行為的執法力度,對社會撫養費徵收對象催繳(含2次)以上未履行到位的,擬將其納入「個人徵信黑名單」。被列入「黑名單」的人員將在貸款、乘坐交通工具、消費、子女入學、旅遊等方面受到影響。

此外,今年以來,通道縣萬佛山鎮、博興縣興福鎮、漣源市楊市鎮、德安縣塘山鄉等多地都在加大宣傳,加大社會撫養費徵收力度。

不利於增強生育意願

全國人口變動抽樣調查結果顯示,2016年和2017年,我國出生人口分別為1786萬人和1723萬人,比「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的「十二五」時期年均出生人數分別多出142萬人和79萬人;出生率分別為12.95‰和12.43‰,與「十二五」時期相比,分別提高了0.84和0.32個千分點。

但是,2017年出生人口比上年有所減少。出生人口數量減少,人口老齡化加劇等一系列問題擺在眼前。

今年8月,江蘇省委機關報《新華日報》刊發劉志彪、張曄聯合撰寫文章《提高生育率:新時代中國人口發展的新任務》。文章介紹,2018年上半年的新生兒人數同比下降了約15%-20%。這意味著,2018年的出生人口比2017年還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更糟的是,按照2010年的普查數據,未來十年內我國的生育旺盛期婦女將減少約40%。在未來二三年內,隨著我國第三次人口高峰期的育齡婦女逐漸退出育齡期,以及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導致的生育堆積效應釋放結束,我國的人口出生率必然面臨壓力。

鼓勵多生育,但社會撫養費還在大力催收?有人建議可以免了

圖片來源:攝圖網 (圖文無關)

為此,上述文章建議,目前不應再對超生子女的家庭收取社會撫養費,相反應提取存量的社會撫養費用於生育補貼。考慮到我國社會撫養費已經徵收了30年,存量資金應該有一定的規模,理論上可以支撐一兩年內對二孩家庭的生育補貼。可考慮將存量撫養費資金用於充實生育基金,或作為生育基金的初始資金。

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就曾提出,現在社會撫養費制度加重了養育孩子的成本和經濟負擔,已經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是到取消的時候了。

部分省份明確徵收標準

2002年9月1日實施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要求,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2014年11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布《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送審稿)》並公開徵求意見。送審稿中提出,已生育一個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對雙方當事人分別徵收計征基本標準3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已生育兩個以上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加重徵收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隨著二孩政策實施,各省份也在加緊修改地方的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文件。據了解,二孩政策開放以來,全國30個省份修改了計生條例,其中20餘省份明確了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髮現,天津、山東、河南、重慶、福建等多地規定,徵收計征基數3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而上海和北京沒有給出明確的社會撫養費比例,均要求按照基數一至三倍徵收。浙江、貴州、吉林等一些省份甚至將社會撫養費繳納的基數上限提高到了3倍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遼寧省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所有已明確徵收標準省份裡面最高的。根據遼寧省要求,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條件多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按照計征標準5倍以上10倍以下的標準繳納,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條件多生育二個子女以上的,以多生育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標準,按照多生育子女數加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鼓勵多生育,但社會撫養費還在大力催收?有人建議可以免了

圖片來源:攝圖網 (圖文無關)

此外,社會撫養費徵收多年,每年各地社會撫養費到底徵收了多少,這部分費用用在了哪裡?上述問題一直縈繞在公眾心頭。

在2013年9月,審計署也公布了重慶、雲南、陝西、江西、湖南等省份2009年至2012年5月《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實施情況審計調查結果。審計署指出,上述各地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不規範問題嚴重,普遍存在社會撫養費未按規定及時繳入國庫管理,部分資金在徵收人員、計生部門和財政專戶等環節被截留、挪用等問題。

但是,違法挪用社會撫養費的問題並沒有得到遏制。2018年8月16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經查,孟小江在擔任瑞麗市勐秀鄉人民政府計生辦專干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2013年、2014年收取的社會撫養費以及2014年行政處罰款共計77263元人民幣挪作他用,其行為已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2018年5月25日,經瑞麗市紀委常委會審議,決定給與孟小江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18年3月,審計署網站一篇《社會撫養費徵收中的貪污案》中介紹,某地計生辦原主任張某由於身兼數職,長期將公款及個人工資混用,先後挪用單位的8萬元社會撫養費,但在幾次專項檢查及張某2014年6月退休進行財務清查交接時,檢查人員都未發現這個問題。

記者發現,近年來,各地在社會撫養費上查處問題的案件不在少數,浙江、江西、山東等多地均有被通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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